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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gust 30

    凯文·巴扎纳《不可思议的惊奇——格伦·古尔德的生平与艺术》

    作者:凯文·巴扎纳/Kevin Bazzana
    书名:不可思议的惊奇——格伦·古尔德的生平与艺术/Wondrous Strange: The Life and Art of Glenn Gould
    译者:刘家蓁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世纪人文系列丛书/开放人文,2009.01
    评分:原著8/10,译文4/10

           要评论这本书而不跑题是完全不可能的,任何一个格伦·古尔德的听众甚至绝大部分古典乐迷都不会不知道格伦逝世于1982年,然而,这本书的第一部分《终曲(以序曲格式)》的第一句话,居然大大咧咧的写着:“他走了,是的,就在1984年10月4日、他五十岁生日过后不久,历史上很少有古典音乐演奏家在死后这么久仍然维持这么高的知名度。”偶把这个日期强调了一下,如果译者有能让格伦再活两年的能耐,俺们自然非常高兴,但他不能,所以我只能选择指出这个不可饶恕的错误。

          完全可以凭这句译文就把这本书扔进废纸篓,但为了偶所花的将近40元,偶还是强忍着看下去,并且...看完了。有着著名的“1984”做铺垫,自然能够理解后文在人名、曲名、地名方面的不可计量的错误。例如,倒霉的Northrop Frye先生一会儿是诺思·罗普弗赖伊,一会儿又是诺思罗普·弗赖伊,Emil Gilels先生则干脆从头到尾都是贾尔斯·埃米尔(这种姓和名颠倒的情况挺多,也搞不清楚哪些人在他译笔下会姓名颠倒),还把Ginette Neveu翻译成内维尤·妮芙,从发音上来看是Neveu的两个不同译名的整合。然后还有“披头士”,一会儿指的是The Beatles,一会儿又是指Beat Generation或者Dharma Bums这一群人,看得人非常纠结。我曾猜测译者可能是台湾人,因为里面即便没有印刷错误,译名顺序正常且结构合理,大部分的译名都不符合大陆的约定用语,如果不是译者在闭门生造车,那就是平时语言习惯太有差异了。但很奇怪的是,这书里的译者注都还不赖,经常有些自己的见解,我实在没法将粗制乱造的译文和颇有观点的译者注联系起来,莫非,这是编辑的功劳?

           如果我们真的能把译文质量完全抛开,原书是本相当不错的传记。在让格伦·古尔德这个怪人的形象立体起来方面,凯文·巴扎纳的确费了很大的心血。我也很欣赏作者在作传时候的心态:破除盲目崇拜,也不闭门造车。这样,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个相对有血有肉、生动形象的格伦·古尔德,并且处处让格伦自己说话。我只是不太理解,为什么作者要把格伦·古尔德的个性和私生活(即第五部《音乐家肖像》)放在第四部《1964-1975》和第六部《1975-1982》之间而不是放在末尾作为总结。

          最后,再跑一次题,揭发一下恶劣的装帧质量,如果有可能,还是不要买国内出版的完全不用棉线而只用胶水固定的书脊,一旦把书摊开倒扣在桌上,风险就来了——书脊断了,开始散页,到处飘的都是。俺已经有无数本书遭殃了,人民文学版的《神曲》,还有现在的这本传记,这可是第一次阅读就挂掉的书啊,太凄惨了。
    July 26

    刘细良《带着偏见去旅行》

    书名:带着偏见去旅行(增订版)/ Travelling with Prejudice
    作者:刘细良
    出版社:上书局/UP PUBLICATIONS,2007年7月
    评分:7/10

           这是我07年去港澳旅游时带回来的4本书之一,也是唯一一本非小说作品。当时就觉得自己带回这本书像自虐,如今这时代,可不能像从前那样优哉游哉到处晃荡了,逮上个文化人,不对它鞭挞一番是说不过去的。俺当年的港澳之旅,尤其是独自一人背包丈量澳门的那一天,可谓过瘾,然回头看到这样的文字,不悦有之,赞叹有之,不屑亦有之。今而刚结束2周的旅游,重读此书,诸多印象一一放大,不吐不快。

           当年买书纯粹看在书名的份上,刘细良先生究竟为何人,尽管书内有简要介绍,但至今不敢妄言。作为探讨文化与旅游关系的小品,书内的布局是合理的。尽管文章多是报刊专栏之类的,却没有跑偏,甚至某些文章还相当有知识和趣味,这也算相当难得。当然,和大多数的专栏小品一样,最大的毛病是文章总是无疾而终,宏大而深刻的开场却草草收尾, 不能不说遗憾。虽则作者本人在此增订版的《序》说这些文章仅是“点到即止”,不涉及“更深入的文化研究”,俺仍得感叹浪费了文笔。

           现今旅游并非太奢侈,只要时间允许,兴趣所致,至少国内游是没啥问题的。所谓的批量定制化旅游工业,旅游政治,旅游经济等,国内游也很显著。至于出境游,俺们内地人肯定享受不了所谓的Grand Tour了,能有个某国N日游回来都得炫耀半天,着实和曾经身为大英帝国子民、切实享受过Anglobalization的好处的英式港籍绅士不是一个级别的。然而,这位绅士偏又迷恋传统中国文化,不是为如今的国内景点无文化氛围而摇头就是为能在日本发现唐风,在韩国能体味明俗而雀跃,正如当年的周作人、丰子恺。在对待中国文化上,能把鄙视、失落、哀怨、艳羡、自傲等诸多情感结合的这么好的恐怕还真只有香港文人了。士大夫情调和Anglobalization优势融合还是很有趣的。

            但我还是对他提到的某些概念很有共鸣。譬如说,各地以文化旅游名义复活、仿制甚至新建了大量的文化景点。这些新建的fake和以前的原创作品混杂在一起,回头估计也就当地土著分得清楚了,如果不幸跟了旅游团,三下两下就把所有景点游玩完了,回头可能连张到此一游的照片都未必拍得准地方。但这就是所谓的旅游工业化,个人的旅游成本大幅度降低,看着优惠,实则皮毛都没碰到就把钱花出去了。从这方面讲,我也的确羡慕当年士大夫在道上晃荡的游哉劲儿。不过这种情绪毕竟很小众,自个儿偷着乐就好了。曾几何时,驴友开始风靡,但后来论坛却到处遍布装备炫耀贴了。而每当新开发出一个世外桃源,却总又在很短的时间内被人群占领,丽江,凤凰,平遥,以及附近的那些江南古镇,真正见识了那遍地的酒吧,总觉得时空完全错位了。

           这是些无可奈何的事情,因为我们已经生在这个国家,这个时代了,爱看就看吧。在工业化的推进下,对旅游资源的不当开发并非个别现象,而且人一般对不熟悉的事物抱有更大的宽容。这样,对本国的表现,是哀其不争还是处处自卑就需要考虑一番了。

           感谢刘细良的广泛游历,至少在本国旅游与文化的阴霾气息之外,还提供了东南亚和东北亚其余地区旅游的一些新鲜见闻。这些的确不是N日游的层次所能得到的。对于我等没能力出去悠哉的,神游也是个不错的选择。而神游本身也是刘所提到的获知古时旅游情景的一种途径,在互联网和数码相机的时代,若有文字能做神游之用,不失为好事。

          推荐文章:
    第一章《中国文化与旅游》
    - 《中国人的旅游传统》
    - 《城市文化重建——17世纪扬州景点政治学》 =〉梅尔清(Tobie Mayer-Fong) 著《清初扬州文化》(Building Culture in Early Qing Yangzhou)
    -  《东方幽暗美学》

    第二章《城市文学与旅游》
    - 《不再老饼的邮轮热》
    - 《Sense of the City》
    - 《移动的空间》
    - 《失忆的城市》
    - 《神的城市》

    第三章《旅游文化》
    - 《印支Grand Tour》
    - 《慢慢行》
    - 《老翻迪士尼与Authenticity之死》

    P.S:这本书里照样有很多的印刷错误和拼写错误,天下的出版商一般潦草

    February 14

    春节观影录(二)

    1.No Country for Old Men,5+/5

         被镇住了,要知道,我看的上一部Coen兄弟的电影是Intolerable Cruelty,反差太大了。看着影片里Tommy Lee Jones的大幅牢骚,不禁感慨,其实这星球那止不适合老人,更不适合小孩,咱还是回火星吧。
         这部电影根本就没有人留下欣赏配乐的余地,待到片尾曲响起,俺才反应过来,2个小时里俺基本就没听到背景音乐嘛。Javier Bardem的Chigurh也是的,除了一开始的拿手铐勒死小警察,就没见过狰狞表情,越是恐怖的话说得越温柔。可是,还是让人不寒而栗,看来大喊大叫的真的都是心虚的。另外,前面一百多分钟将猫鼠游戏玩得那么透,没想到,一转眼,Moss老大就挂了,还是透过别人的眼睛看到的,真够对比的。然后,凄凉的Tommy Lee Jones正式开始他凄凉的晚年生活了。不存在善有善报,只有部分的因果相报,剩下的全凭上天啥时赏口饭,所以Chigurh同学很喜欢让人猜硬币。
        不解之处,Javier Bardem为啥是男配?
        题外话,最近Oscar相关影片看得真多,最佳影片提名里就差There Will be Blood了,目前来看,要是我是评委,俺毫不犹豫地投No Country for Old Men一票。

    2.Juno,5/5

          这情节要是放到中国,Juno就完蛋了。有意思的是,Juno准备去堕胎时遇到的那个同学貌似是亚裔,后面又说中国人生小孩像发放Ipod。这个片子的亮点在于对白,太多口语化表达,太多新新词汇,即便看着英语字幕也只看懂大半,要是光凭听力,鬼知道能听懂多少呢。不过这片子静音其实也能让人看懂,但是趣味就要大大打折扣了。Ellen Page mm大有前途阿,上一部Hard Candy中的表演也是非常棒的。

    3.Michael Clayton,5/5

          不由自主地想起Erin Brockovich,不环保的企业真是众矢之的阿。这年头真心英雄很少,即便做了英雄也是有各式各样的苦衷啊。选George Clooney是对的,简直看不到在表演,看起来就像是一直在那个职位似的。另外,剧情并不难懂,可是Clooney的那个职位,真的所有律师事务所都有吗?都是这么运作的?

    4.Beowulf,3/5

          传说中这个片子对比原史诗改动很大,可惜我一直没买到译林的版本,无从做进一步的对比。不过故事这么讲,倒是流畅的很。Beowulf虽然是牛皮大王,意志薄弱者,到底还是能一人做事一人当,还算个英雄。不过这个片子的关注点不在剧情,而在表现手法上。不过俺无福消受IMAX版本,不知道到底有多震撼。Beowulf本人的表演还是很接近真人的,连眼睛里也有戏,可其他人就很平面了,尤其是可怜的王后,Anthony Hopkins的前代国王和John Malkovich,简直就是纯粹的二维动画嘛。既然如此,还不如用真人呢,至少不会浪费几个戏骨的表演(不过这片子太血腥啦,到处是各种血淋淋的人体器官,拍成真人会吓坏的)。另外,Angelina Jolie令人绝倒,不是那正面全裸,而是那俩人肉高跟鞋,笑趴了。

    5.We Own the Night,3/5

           这个剧情编得可真够莫名其妙的,大大浪费其豪华的演员阵容阿。Joaquin Phoenix的角色算是最有发挥余地了,无论哪个画面都那么精确到位,可是一连贯起来,又经不起推敲。其他人就更惨啦。真不知道编剧是不是在梦游。不过,这片子好歹还奉献了一场年度最佳撞车枪杀戏,纯主观的,镜头一直在晃荡,车外的雨一直猛下,不知道有几个杀手,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会被车撞死还是被子弹毙了,总之那会儿Joaquin彻底绝望啦。从今往后,Matrix式的撞车戏之外,又多了一种选择啦。

    6.Hairspray,4/5

           这里面居然有John Travolta,OMG,难怪觉得Tracy的胖老妈怎么看怎么觉得眼熟,Michelle Pfeiffer和Queen Latifah倒是一眼就看出来了。Nikki的小胖妹Tracy可爱到爆了,加上思想先进,在影片中那可真是人见人爱阿。黑白配,美丑配,胖瘦配,这片子的主题可真的很和谐,积极向上阿。这样才够清爽嘛。

    7.Sweeney Todd The Demon Barber of Fleet Street,3/5

         Helena Bonham Carter的表演,无论开不开唱,都压到了Johnny Depp。纯粹的黑色俺喜欢,但是黑中带灰的玩意儿,不太有意思。Helena 和 Johnny在筹划街上各式各样的人肉馅的唱段最讨人喜欢,开头Helena做馅饼时满桌子爬的小强可就恶心坏了。Depp的剃刀割喉动作让我想起Eastern Promise,本来应该很酷,可是配上Depp的千年狰狞脸却一点都不好玩了,果真是脸谱阿,俺认为Depp同学被严重高估了。其实这片啥都沾一点,但啥都不纯粹。

    8.Some Like it Hot,5/5

         俺不再怀疑,Marilyn Monroe真是绝对的大美女,也真的很有喜剧天赋。另外,Monroe在片中的歌曲都是自己唱的吗?歌喉和容貌一样性感呢。男扮女装的那两家伙,唯一的缺点是化妆术不够到位,寒碜了点。

    9.The Assassination of Jesse James by the Coward Robert Ford,4/5

          美国男版杨丽娟的故事。Brad Pitt在我眼里从来不是帅哥,也只有扮演非正常人时才能看出演技,Jesse James太过阴郁,让人琢磨不定,把他的忠实粉丝Robert Ford折磨惨了,不过他还是仁慈的,主动把自己的后背露给Bob,可惜Bob既成不了Jesse,也不像Jesse,反而成了个Coward。Casey Affleck对Robert Ford在各个时期的心态把握的非常好,娃娃脸和气若游魂的发音放到这里,反倒是这个角色的绝妙佐证,不过听他说英语真是痛苦啊。这片的节奏慢得催人入眠,幸亏表演和画面都还很有特色。

    10.出埃及记,3/5

          彭浩翔的片子比较小气,虽然这部取了这么宏大的名字。内容倒是稀奇,可是故事离讲得圆满还差很多。真要有片子里那些杀人手段,姜岩mm也就不用跳楼啦。

    February 08

    春节观影录(一)

    1. Shoot'Em'Up,5/5

         当一部电影的细节夸张到一定程度后,还去计较其与现实的差距,那可真是呆到可以了。Shoot'em'up就是这样一部电影,难得的每一分钟都在High的电影。佩服编剧和导演的奇思妙想,真是一根胡萝卜和一颗子弹都不浪费,当然,Paul Giamatti的油腔滑调和Monica Bellucci的好身材更不能浪费了。
         几大High点:
         - Paul Giamatti的对白,一出场的那句"Bravo,Bravo,Mr.Hero!"就把俺迷住了.
         - 配乐,重金属迷的最爱,居然出现了Motorhead的Ace of Spade,太激动人心了!!!当然,大部分人注意到可能是Nirvara.
         - Clive Owen和Monica Bellucci的xxoo戏,OMG,很好,很强大.
         遗憾:
         - 太短了,还不到90分钟
         - Monica Belluci还是老了,第1遍感触最深,第2遍觉得还好,没那么惨

    2. 3:10 To Yuma,5/5

         俺果然变态,俺一直觉得Dan被Charlie Prince射死后,Ben会杀了Charlie一伙的,果然,导演马上就让Ben展示其"上帝之手"了!没想到,看完电影上网一搜评论,几乎全在骂这一转变莫明奇妙。晕,Ben上火车可不代表人家就此改邪归正阿。
         正反两男一都很精彩,内心活动丰富多彩,Ben最后的倒戈其实不光是为了对Dan的友谊,还有一部分是将自己代入Dan的儿子William,怀着复杂的心情和Dan一起重塑了一个伟大父亲的形象。Christian Bale原本就是深沉的帅哥,Russell Crowe这家伙也真有两把刷子,Ben Foster的Charlie傻得可爱,Logan Leman的William则过头了。
         没看过传统西部片,也没看过原版,没法做对比,不过如果西部片都这般,俺肯定很欢迎。

    3.Eastern Promise,5/5

         俺可以算是David Cronenberg迷,可这片第1遍看完直接晕菜了,该死的烂字幕,该死的俄罗斯英语!俺第2遍只好自己绷紧了仔细听,才终于听明白。该死的Cronenberg,这么火爆的剧情居然用了这么内敛这么冷静的手法,快把人憋死了。不过,剧中的Viggo真让人花痴阿。怎么说呢,很阴吗?很阴,很深沉吗?很深沉。很暴力吗?很暴力。很无间吗?很无间。其实还很正义。何况,Viggo的表情和墨镜还酷毙了。另外,Viggo三点全露的浴室搏斗真是太强大了,看的时候脑子一片空白,悲凉阿。对Naomi完全没感觉。Vincent Cassel父子演得也很好,不过还是被Viggo盖完了。

    4.Gone Baby Gone,4/5

         又是一部得听第2遍才能看懂的片子,呜呼,这回还没外国口音,太失败了。Ben的弟弟Casey比他帅,演技也比他强,所以,Ben还是安心当导演和编剧吧。这片子编得太复杂了,看起来很吃力,说实在的,中间明明有几次,私家侦探Patrick的使命可以结束了,结果又峰回路转,推倒了一切重新来,闹到最后,孩子到底咋失踪的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孩子该怎么成长,哪个大人都有自己的一大套道理,究竟谁对谁错?谁有权做选择?可怜的Baby!

    5.苹果,4/5

         看完才知道是纯洁无比的90分钟剪刀手版,不过我觉得就这个版本流露出来的信息已经让"三峡好人"成为无痛抓痒。现实没有最残酷,只有更残酷,人性也没有最麻木或最黑暗,总有更夸张的。虽然导演手法很平淡,但是能拍出有血有肉的内容已经不容易了。啥时候还是该找个Unabridged版本看一看的。

    6.太阳照常升起,4/5

         这是俺第一次看姜文的片子。印象中国产片很少这样玩花样的,玩得好玩不好则是另一回事了。这片子说简单很简单,说复杂的话,也真有很多东西可以挖掘。我们到底是一直听"十三、十三"还是毫不犹豫做"十四"?这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姜文同学毕竟不是James Joyce,人家老Joyce也难免被骂呢,还是平和点吧。陈冲太强了,那场戏还真是浑身都湿的。

    7.American Gangster,4/5

         嗯,又是双雄争霸阿,Denzel Washington和Russell Crowe,飙戏真的很有意思。不过呢,片子本身还是太四平八稳了,除了2大主演,简直没啥能让人记住的,这真是Ridley Scott的片子?这真是黑帮片?拍到这个份上,直接算传记片得了,反正本来就是真人真事改编的,幸亏选了Denzel和Russell。题外话,听到Beatles的声音了,除了片尾,全是六七十年代的音乐,电影原声还真应景。

    8.Elizabeth:The Golden Age,3/5

          Cate Blanchett演Beth女王果然是形神兼备,不过这个片子也就她一个人根正苗红,因为倒霉的编剧同学向琼瑶奶奶取经了...

    9.色|戒,2/5

          看到N多评论里说,女人都想成为王佳芝。为着这句话,俺考虑换一名词来概括俺们这一性别。继"公主"被3377毁掉之后,"女人"也被色|戒及其彪悍评论毁掉了。
          没看出片子里哪里有爱情,有的只是自作多情,或者说,犯贱。也没看出哪里深刻描写人性了,只见到处在批发救命稻草,为着各种行为作辩护。复原了服饰发型风俗又如何,片子本来就没有灵魂。
          不迷恋张爱玲,除了文字之外,她几乎一无是处,没见过这么迷糊的"女人"。不明白李安为啥改编这篇小说,也不明白为啥要这么拍。难道是为了示范搞定"女人"的N重大法,Sex,S/M,Diamond一起上?甭需管自己是不是秃顶猥琐?
         话说回来,王佳芝的确是中年猥琐男的救星,大部分男人可能承受不了O娘,但一定很欣慰有个王佳芝。这两形象居然还都是女人创造出来的,很好很强大。
         TW的表演是成功的,看得俺想冲进去把她扇醒,真不容易。Unabridged版本演得可比时下流行的艳照门强大太多了。

    10.Atonement,4/5

          以前N多次看到上海译文的《现当代世界文学》丛书里的Ian McEwan的《赎罪》这本小说,拿起来看了N次介绍,不太像是我的那杯茶,所以最终还是放下了,没想到电影拍出来这么精彩。敦刻尔克大撤退那个长镜头实在太过瘾了,Keira Knightley身着绿礼服和James McAvoy在图书室里搏斗的场景也非常令人难忘,配乐更是丝丝入扣。小女孩铸了这样的大错,用一生来赎罪并不过火,只是不要把战争也包含在赎罪里,毕竟感动希特勒不是你的事儿。

    August 09

    翁贝托·埃科《波多里诺》

    书名:波多里诺/Baudolino
    作者:翁贝托•埃科/Umberto Eco
    译者:杨孟哲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2007.03
    评分:原著9/10,译文8/10
     
     
         熬过了没有标点、只有分节、涂涂改改的第一章,这本书还是相当赏心悦目的。埃科的学术著作让人读得战战兢兢,但他的小说却像一堆玩笑。我一向认为挨科非常有幽默感,只要他有兴趣娱乐,绝对干得别人好,这正是他的小说吸引人之处。看他的小说一定要抱着足够轻松的态度,否则,看完之后一回想,就会发觉这老头正一脸坏笑地看着团团转的读者,这种感觉可不太好。
     
        《波多里诺》和之前的《玫瑰之名》、《傅科摆》一样,都采用通俗小说的外形。主体是冒险小说,但又带点侦探小说和历史小说的味道。结构上没有什么特别之处。此类框架的小说类代表作是爱米莉•勃朗特的《呼啸山庄》。这种框架的容纳能力和适应性很强,虽然不再稀奇,但仍时有出人不意的效果。《波多里诺》不像《呼啸山庄》那样强调戏剧性,埃科这样安排只是为了让读者和尼塞塔一样置于听众的位置。
     
         波多里诺的回忆,像任何倾诉者的一样,默认会让他的听众觉得真实。因为在不熟悉的领域或未曾经历过的事情上,人们很难判定别人所诉的真实性,再者,猎奇和事不关己通常也容易把判断力挤走。更要命的是,波多里诺一开始就宣称连自己搞不清楚幻想和现实的界限,他所幻想的只要一脱口,在别人眼里就是真实存在。这个悖论强行将听众绑架为同谋者。在这样的情况下,书里的正牌听众尼塞塔虽然一开始就认定波多里诺在胡编乱造,可听到后来,还是不由自主地被故事中的绚丽世界所迷住了。书外的听众如我,自然更加晕菜,但我们有一大好处,那就是我们根本用不着关心事情的真实性,好看足以。
     
         波多里诺的一生,让现实主义原则几乎完全失去了作用。所以我宁愿将它当成一个长篇寓言。在荒诞的外表下,倒是有很多直击心灵的玩意儿。其实不光波多里诺,人都有点把幻想和现实混淆的倾向。向往既激励人们不断前进,同时又总迷了人们的眼睛,以错觉给人实在的满足感。波多里诺一群人怀着各式各样的目的,踏上了寻找祭司王约翰的漫长旅程。这个约翰真的存在吗?其实他们自己根本没有自信。只要他有存在的理由,他就会被创造出来,也总会有人相信。以此为前提的寻找之旅本来应该是苍白无力的,却由于这个团队中的每个人抱的不同心思,越发让其他人相信其真实性。这是一个奇怪的循环。后来,犹太拉比所罗门在空中望见沙漠中的驼队,不顾一切的解开了缚在洛克鸟脚上的皮带,下去加入他想象中的失落的十个部族了。这就是他们一群人的心态。就像童话里一样,在强烈的心理暗示下,原本不存在的东西可以被造出来,然后被广泛承认。只不过在童话里,大家决不会怀疑这种事情的真实性,而在其他题材里,总存在质疑。
     
         但为什么要追究那么多呢?其实这类书籍好看就是王道。《波多里诺》除了没有标点的第一章都是非常平易近人。幻想类作品屡试不爽的异国元素在这里做得非常张扬。3段爱情都够清新可人,既不喧宾夺主,也不会成为花瓶。红胡子腓特烈的一生充满了传奇色彩,远不是传说中的残暴,反倒很有点率真。唯一让我觉得遗憾的是,能把什么都说得天花乱坠的波多里诺居然上了君士坦丁堡的左西玛的当,而不是相反。这在我看来是个bug,但若不是这样,捉拿左西玛和寻找祭司王约翰的戏份都没有存在的必要,若这样,这本书可要大大失色了。姑且认为这是特意安排的吧。
     
         上海译文这两年出的外国小说平装作品集非常超值,价格便宜量又足。但装帧设计中看不中用。封面采用平装的同时却又加上了封套,而这封套在阅读的时候不是一般的碍手碍脚,非得摘了才能安心看。幸而书本翻译得还可以,比起让人Orz的作家出版社版《傅科摆》,那可真是天壤之别。在封套的封三上列了埃科的6部主要小说,不知道这个版本能否将它们出齐,不过同样装帧的纳博科夫大部分作品已经能够买到,所以这套埃科也是可以等待的。
     
    August 07

    米歇尔·图尼埃《礼拜五——太平洋上的灵薄狱》

    书名: 礼拜五——太平洋上的灵薄狱/Vendredi ou les limbes du Pacifique
    作者:米歇尔·图尼埃/Michel Tournier
    译者:王道乾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1997.12,现当代世界文学丛书
    评分:原著9.5/10,译文10/10
     
     
         记忆真是个很不可靠的东西,我初读图尼埃的《礼拜五》的时候,竟然会觉得前三章和笛福的《鲁滨孙飘流记》没有太大的差别,到第四章开始才分道扬镳,成为一部全新的作品。事实上完全不是这样。除了鲁滨孙、礼拜五、二十八年之外,这两本书其实没有太多的共同点。就连鲁滨孙曾在其上生活了28年的岛屿,两个作者的处理也不一样。图尼埃把这个岛屿置于南太平洋上,靠近原型人物亚历山大•塞尔戈雷格从四年的流放生涯中获救的地点,而笛福则将其改为加勒比海上。不过这个改动应该是图尼埃的构思中最无关紧要的了。
     
         笛福的鲁滨孙是个殖民者,图尼埃的则是一个哲学家。鲁滨孙•笛福在不幸沦落到荒岛之后,念念不忘的是作水手前老爸对中产阶级的一番精妙评论,对降临到他头上的这些灾难怨声载道,却怎么也按耐不住骨子流动的冒险的血液,幸而他还是慢慢明白了上帝施加于其的“天之将降大任于斯人也”的良苦用心,终于还是凭自己的双手开创出一片天地。鲁滨孙•图尼埃可就有智慧多了。上岛之后他就主动寻求解救之道。他做了很多事情:造船(越狱号),耕种,畜牧,盖房,颁布法典,统治海岛,收服礼拜五等等。做这些事情在鲁滨孙•图尼埃那里并不完全自然而然。除了建造“越狱号”之外,其实都是他的逻辑推理的产物,中间经历了难以想象的挣扎和徘徊。这些心理活动如此之丰富,以至于我们可以认为,整部《礼拜五》其实可以看成鲁滨孙•图尼埃的哲学演变史,所有的物理事件都是它的注脚。
     
         据说水手比其他人更加的宿命,所以鲁滨孙•笛福总是认为所有的灾难都是上帝对于鬼迷心窍当水手的惩罚。鲁滨孙•图尼埃一开始倒是没有意识到一切都是注定的。海难前荷兰船长的塔罗牌占卜对他而言只是耳边风。但我们随后看到,范•戴塞尔船长对每一张纸牌的解说都应验了。鲁滨孙•图尼埃自以为成了自己的主宰,不料一切仍然还是按其本来的规律前进。幸而这本书的重点并不是宣传宿命论。
     
         在鲁滨孙这个经典人物身上,有个最显著的特性:他独自一人生活在海岛上。这个属性既是物质的也是精神的。物质方面的意义很好理解,这个人首先得想办法不让自己饿死,于是,无论鲁滨孙•笛福还是鲁滨孙•图尼埃都把世界文明五千年重演了一遍,从采摘果实、打猎到耕种养殖再到阶级、城市和国家。精神上,鲁滨孙•笛福从头到尾都在想着逃离海岛,回归人类,所以他在岛上除了恐惧上帝的惩罚之外,没有经历过太大的精神波动。鲁滨孙•图尼埃可就没那么幸运。把一个哲学气质的人逼到那种岛上是有点残忍的,把一个本来很正常的人逼成哲学家那就更过分了。唯一值得欣慰的是,鲁滨孙•图尼埃的思想经过漫长的演变后,终于历遍了所有的可能性,回到了原点,因而以后就不会有太大的痛苦了。
     
         对于鲁滨孙•图尼埃来说,劳动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他并不惧怕劳动,相反却惧怕“孤独”。没有了他人的存在,也就看不到自己在他人那边的镜像,也就找不到自我。这是最浅显的理解。“他人”,是鲁滨孙•图尼埃的思想中的一个关键词。目的则是重建人类社会的缺失造成的心理失衡。他最直接的作为是再建一艘船,逃出海岛,回到人类社会。这个方案失败了,虽然他夜以继日的干活,终于把船造好了,但却是一条旱船,仅凭一己之力根本无法下水。鲁滨孙•图尼埃意识到他之所以如此粗心蛮干是因为他周围再也没有“他人”的存在,没有“他人”的干扰,没有了发散性思维,因而他也就无法全面的考虑一个问题了。这是他遇到的第一个大挫折。
     
          鲁滨孙•图尼埃没有马上从跌倒的地方爬起来。相反,正由于缺少“他人”的搀扶和支撑,他完全垮了,钻进了烂泥塘,开始了非人的生活。“非人”是另一个关键词。海难中幸存的小狗在第一次撞见鲁滨孙时直接被吓跑了,狗敏锐地感觉到,眼前的不是“主人”,而是可怕的“类人野兽”。但鲁滨孙自己对这一切毫无感觉。在他躺入烂泥塘后,对“周围”或是“现在”更是一无所知。他陷入了回忆和幻觉中。烂泥塘本身可有可无的比喻,但陷入回忆这一安排实在是太真实了。这是不仅仅是悲观主义者容易走的道路,即便普通人也只有战胜了回忆才会走向乐观。鲁滨孙•图尼埃最终过了这一关,不过他靠的是一个叫做“物极必反”的规律。回忆的顶峰是幻觉,鲁滨孙看到了想象中的西班牙大帆船,他声嘶力竭的向那艘船呼救,却没有人理。待他醒后,幻觉和回忆一起消失,他振作了起来。
     
         此后的鲁滨孙•图尼埃非常符合我们心中的殖民拓荒者的形象。他仅用了很少的篇幅就达到了鲁滨孙•笛福的成就。劳动对他来说,是“他人”消失之后的解救之道。他重演祖先们的思想历程,为收获而感恩,同时,他下决心要重建人类社会,一个以他为首的社会。这个社会的原则是:任何生产都是创造,因此生产是好的;使用消费就是毁坏,所以,是不好的(p53)。除此之外,鲁滨孙仿建他记忆中的任何制度和礼仪,他颁布了宪章,他自己则承担了这个单人社会的所有角色。看着鲁滨孙•图尼埃在这个微型社会里忙得不亦乐乎,总让人觉得这或许就是他的终结,但事实不是这样。
     
         礼拜五的到来最终完全摧毁了他的制度,但在这以前,这个制度其实已经是摇摇欲坠了。一开始的鲁滨孙在水漏的滴答声中快活的工作。然后,水漏被他偶尔停了,于是,他在突然发现自己成了时间的主宰。再接下来,他开始有意识的停止水漏试验,有意无意的破坏了自己建立的那一套严格的制度。但毕竟得到了另一种哲学体验,类似禅宗里的“心动幡动”。现在,不仅“自我”需要“他人”的证明,“他人”也需要“自我”的认可,否则都是空的。鲁滨孙•图尼埃的哲学在这里显然有了一个突破。但对之前的“劳动/组织/立法是对抗精神涣散的最有效武器”的理念来说,是一个致命的打击。他又需要重新寻找自己的方向了。
     
         他现在把目光由人转到物上。这个阶段,不知道该说成“人的拟物”还是“物的拟人”。总之,鲁滨孙•图尼埃在与大地母亲的关系中找到另外一种平衡。他想象中的大地母亲是那样的有血有肉,使得他情不自禁的投入他的怀抱。自然宗教的苗头开始生长。他开始放弃狭义的现实中的“他人”,投向广义的“他人”——物、人、环境的怀抱。没有其它的活人,但还有拟人。鲁滨孙把他的目光投向“希望岛”上一切有生命和无生命的存在。他甚至从动物的交配中得到启示,先和一棵拟人的树,后和大地母亲本人成亲。鲁滨孙•图尼埃和“希望岛”的爱情最终在“绯红色小溪”里开花结果,那儿,曼德拉草就是他的女儿们。这一安排可以说图尼埃最大的创新之一。他终于从无性生物鲁滨孙•笛福变成有血有肉的鲁滨孙•图尼埃了。有了这样的情节,以后他的思想向礼拜五的发展、借鉴乃至升华就是合情合理的了。性现在不再是个禁忌,不过把鲁滨孙直接许配给大地母亲,还是很有点意思的。很难说是进步还是回归。但我觉得,对于一个长期远离人类社会的孤儿来说,回归其自然本性更加值得欣慰。
     
         不过鲁滨孙•图尼埃和大地的蜜月并没有一直持续下去。上帝听从了他的祷告,给他送来了一个伙伴,一个人类。鲁滨孙其实并不想惹麻烦来搭救他,但这个被他称为“礼拜五”的土人仍然来到了他的面前,无法阻挡。米歇尔•图尼埃解构了“礼拜五”(Vendredi)这个词。Vendredi来源于Venus,爱神维纳斯正是塔罗牌预言中最终拯救鲁滨孙的人物。礼拜五和维纳斯一样,都来自于海上。此外,耶稣死于礼拜五。礼拜五(Vendredi)这个词包含的象征意义实在太丰富了。礼拜五同时是笛福对水手亚历山大•塞尔戈雷格的冒险经历所作的艺术创造中最杰出的一笔,笛福顺手给这个土人起了“礼拜五”这个怪名,结果在图尼埃这里派上了大用场。
     
          按照鲁滨孙•图尼埃的本意,礼拜五生来是为了体会资本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的。这个一开始问题不大,礼拜五天生是个驯服、忠实的仆人。但他同样也是捣蛋鬼,甚至是一个第三者。礼拜五从来没有想过刻意破坏主人的苦心经营,但最终却毁掉了他的一切。火药爆炸后,鲁滨孙和礼拜五之间的物质差别和以此为基础的精神差别都消失不见了。礼拜五反倒成为鲁滨孙的引导者。这对于笛福的原著来说是个彻底的颠覆。笛福的礼拜五是没啥思想的,仅是个英俊、忠诚的土人,并且,在鲁滨孙•笛福眼里,他甚至不是人。鲁滨孙•图尼埃已开始也是这样的想法,但火药爆炸把他的一切都炸走了,他们平等了。鲁滨孙和礼拜五的换位游戏是他们后来的相处中很值得注意的一笔。变身鲁滨孙的礼拜五和变身礼拜五的鲁滨孙一起演绎着他们之前的奴隶时代的种种经历,为双方的心灵寻找平衡。不过呢,双方过了这个交集之后就愈加偏离自己的本来面目,向对方的方向发展。礼拜五开始变得比鲁滨孙还像个欧洲人,鲁滨孙本人则转向了太阳崇拜,并在那里找到了最终的平静。假如没有别人的到来,他们两人的生活会如此继续下去,对于鲁滨孙•图尼埃来说,这真是求之不得的天堂般的生活。
     
         但是,鲁滨孙在海岛的第28年,一艘英国船驶了过来。这正是从前的鲁滨孙梦中的情景,他终于可以回到文明社会了。但是,这群欧洲人的行径在他看来是那么粗野,那么令他无法忍受,他觉得还是留在岛上比较好。这群英国人其实和28年前的鲁滨孙没什么两样,但鲁滨孙已经不是原来的鲁滨孙了,他们之间再也没有共同语言。但礼拜五就不同了。礼拜五以惊叹的眼光看着船上的一切,迅速和船上所有人打成一片。鲁滨孙却没有对这个现象引起足够的重视。于是,第二天早上,满怀着情意的鲁滨孙去唤醒礼拜五的时候,发现这家伙跑了。礼拜五代替鲁滨孙满怀着憧憬偷偷上了船。但他并不知道等待着他的命运。这船上的大副醉心于黑奴买卖,羊入虎口,岂有不得意的?为礼拜五的命运叹一声。鲁滨孙•图尼埃在岛上回到了原点,不过还有船上逃下来的一个不堪虐待的孩子作伴,鲁滨孙给他起名为“礼拜四”(Jeudi),朱庇特之日,朱庇特也是太阳神,这是鲁滨孙最后的归宿。
     
          图尼埃的《礼拜五》的结局给人的印象太深刻了。礼拜五走,鲁滨孙留,这样的安排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不管怎么说,这个安排也太戏剧性了。鲁滨孙•笛福的故事在脱离海岛之后还远没有到结束,正如不幸沦落荒岛并不是他的开端。笛福在报纸上连载了为他鲁滨孙构思了各式各样的冒险经历,但最终只有海岛的这28年流传千古。这个故事的母题非常简单,但衍生的含义却比我想象中的要多得多。刚开始看图尼埃的《礼拜五》之前,我以为这只是对笛福的文本的重新解读,但图尼埃的版本实际上远超出了这个。鲁滨孙•图尼埃和鲁滨孙•笛福应具有同等的地位,都是对亚历山大•塞尔戈雷格的神奇冒险的卓越的改编和创作。而且,《礼拜五》在情节、结构和内涵上的高度统一是几百年前的笛福版《鲁滨孙飘流记》所无法比拟的。唯一的“缺点”是,现代人已经够累够困惑了,把一个正常人生生逼成哲学家实在太残忍了。
     
          王道乾先生的这个译本是我读过的少数完美译作之一。他的译著并非都完美,兰波的诗作和司汤达的《拉辛与莎士比亚》我就相当不满意,但这本无可挑剔。可惜《礼拜五》这样的书永远不会像《情人》一样流行。
    July 09

    诺曼·莱布雷希特《谁杀了古典音乐》

    书名:谁杀了古典音乐/Who killed classical music
    作者:诺曼·莱布雷希特/Norman Lebrecht
    译者:查修杰,施璧玉,陈效真
    出版社:上海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3.03,绿光丛书
    评分:原著 8/10,译文 8/10


    老外也喜欢动不动就搬出他们的‘尧舜禹汤‘,这是我对这本书的思维方式的最直观的印象。资深古典乐评人诺曼·莱布雷希特在论证谁杀死了古典音乐、当前这个万恶的时代的千万宗罪时,就把十九世纪当成了黄金时代。我以为,以莱布雷希特在书中的泼辣、犀利及对古典乐界的内幕的深刻理解,不可能不明白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根本就是一丘之貉,之所以仍把十九世纪作为理想时代的代言,无非是利用对所谓‘逝去的黄金时代‘的一种普遍的怀旧情绪,这种情绪通常很容易赚到同情分,引来阵阵喝彩。更何况,无论十九世纪乐坛还是二十世纪乐坛,业馀读者如我所掌握的资料远远不如作者,除了大方向外,很难对作者发出有分量的拷问。有能耐这麽做的业内人士并未抗议这本指名道姓的书对他们的诽谤,也可以说明,作者陈述的事实极可能是客观存在。再说了,没有强烈的对比,还真看不出其陈述的黑幕的惊世骇俗,这本书的威力可就大减了。因而,这种方法论问题我宁愿看作是作者的刻意而为。

    从诺曼的书中看,古典乐界确实存在问题。诺曼把这一行业的衰竭归根于整个古典乐界包括唱片公司、经纪人、乐队经理、指挥家、明星独奏家、出版商甚至录音技术的唯利是图,最终自己拖垮了自己。但是,金钱至上的做法至少存在获利可能,也就是说,从某种意义上说,甚至是符合时代潮流的,果真没有名利的刺激的话,恐怕谁也不会投身到这一行业来。所以,关键问题是‘度‘,而不是方式,像诺曼这样一棍子打倒其实也过了‘度‘。

    诺曼在第一章里说,以往的音乐资料里记载的都是这一行业的光鲜和崇高,而那些千奇百怪的丑态怎似乎被刻意回避了。所以,顺推下来,再过一世纪,我们现在的古典乐坛也会是黄金时代,倒推回去,十九世纪乐坛的真相也就不那麽令人期待了。不过,作为一大堆古典音乐行业高尚论调的对比和补充,本书是非常有必要的。有了正反比较,才不至于单纯到有失偏颇。

    即便把上面一切都抛开,本书仍然非常有价值。即便在摇滚乐评中,我也没有见过这麽泼辣的文风,指名道姓,肆无忌惮。在一片温吞水中猛然看到这样的文字,自然让人兴奋非常。我拿到书后的第叁个小时就把书翻完了,一次畅快的阅读经历。此外,这本书的条理很清晰,文字的针对性机极强,决不会像某些国内著名乐评人的文字那样刚写了个开头就‘太监‘了,这对我的‘乐评阅读恐惧症‘有着不错的疗效。

    对古典音乐完全不感兴趣的人,大概会觉得这本书是不错的八卦文字,但它仅在文字的趣味性上和八卦杂志有的比较。真要落得厕所文字的下场,诺曼·莱布雷希特肯定
    要哭泣。那可大大浪费了那些声嘶力竭的呼吁。但这和某些精彩但另类的演绎无法得到喝彩是一个道理。

    从我这两个月聆听古典音乐的经验来说,好的演绎确实越来越少出现了。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很多录音精良的当代版本听着除了雷同外没有任何感觉,可以直接当成背景音乐,而某些遍布着底噪的古老录音,却能一下抓住你的内心,令你欲罢不能。可是底噪还是个很大的问题,足以令你浑身发毛。这真是很无耐的事情。于是有人专门听历史录音,一天没听到底噪便不舒服。不过,能找到历史录音已经是万幸了,尽管现在emule/bt非常发达,很多优秀录音仍在唱片公司的仓库里发霉。仅从这一点来说,古典唱片行业的确是失败的,在资料的延续性方面,甚至还不一定比得上jazz和早期摇滚乐,尽管最先进的录音技术总是首先应用在古典音乐上。

    诺曼提出的正面典型是Hyperion/Chandos/Naxos之类的独立唱片公司。这也让我想起了刚迷摇滚乐时天天挂在嘴边的4AD/Projekt之类的独立厂牌或者真摇滚阵地。鼓励这类小公司、使它们不被大鳄们吞噬是一条道路,但也不能指望它们突然壮大取代大公司,因为即便会出现这种事情,等来的可能不是个天使,而是另一个爆发中的撒旦。市场并非良知所能把握,甚至也不太可能会被良知所引导,它有着自己的生态平衡。如果连诺曼这样的声音也听不见了,那才是真正的生态失衡,麻烦就大了。提前点敲响警钟未必是‘狼来了‘这样的虚假情报。

    这本书有着很理智的《中文版序》,台湾乐评人写。译者有叁人,估计也来自台湾,人数多了点,但前后不一致的情况挺少,做得还是挺认真的。诺曼·莱布雷希特的新书据说叁联书店引进了,但愿还能给人这麽愉快的阅读经历,不过看网上的消息,价格不菲啊,先感慨一个。

    March 26

    安德烈·纪德《陀思妥耶夫斯基》

    书名:陀思妥耶夫斯基/ Dostoevsky
    作者:安德烈·纪德/Andre Gide
    译者:沈志明
    出版社:北京燕山出版社,原创经典译丛,2006.11
    评分:原著9/10,译文8/10


    现在来看,陀氏和纪德都是无可争辩的名家,但在这本书里,纪德面对的是对陀氏充满了怀疑和偏见的法国人,陀氏的大部分作品已经介绍法国,但人们受到警告:他的大部分作品喋喋不休,只有三部是杰作,其他的还是少碰为妙。在纪德看来,这三部作品虽然不差,却远算不上陀氏的代表作。而他真正的伟大作品―《群魔》、《卡拉马佐夫兄弟》、《白痴》等,正是在警告的范围内。也就是说,法国人那时并未真正认识陀氏。作为陀氏最狂热的门徒和追随者,这种情况显然让纪德痛心,所以只要一有机会,纪德就开始向人们宣传和推荐陀氏。这就是这本《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由来。这不是一本有预谋有规划的理论著作,但也不散漫,条理仍然挺清晰。纪德告诉我们,陀氏不是理论家,一旦他刻意讲理论,就不自在。纪德本人在这方面的表达显然强过陀氏,这本书激起了我对陀氏的兴趣,半个多世纪后尚有这等威力,可以想象,其对当时的法国人的影响一定不小。

    很难评定在纪德的激情背后,他的论断究竟有多少能沉淀下来。至少对我来说,我难以作出这样的鉴定。纪德的论述一大半围绕陀氏书信,另一大半则依照《群魔》等作品,其余的则来自宗教观上的共鸣。对于一般中国读者来说,基本没接触过陀氏的书信,《群魔》基本是被自动忽视的陀氏大作(没被打成大毒草已是万幸),至于宗教尤其是基督教,可以说从没困扰过中国人。这样一来,进入纪德式陀氏是很有点难度的。但也并非不可能,因为纪德至少站在文学和'人'的角度而不是政治或其他的角度上谈论陀氏这一点,所有有心的陀氏读者都会有所共鸣。

    陀氏究其一生都在研究‘人‘这种生物,尤其人和自身的关系,其中,宗教观尤其折磨其笔下的每个人。纪德说得对,陀氏的确是在这条偏执的路上走得最远的人。但是,为啥‘上帝‘会成为一个折磨人的命题?为啥只有在‘上帝‘不存在的前提下才能达到‘一切皆允许‘的状态?为啥必须信教才能有道德?如果‘上帝‘原本就不存在,那么上面三个问题的根基就不存在了。陀氏敢于推测‘上帝‘从有到无之后人类的状态,却没再多走一步,断言‘上帝‘原本就不存在。当然,陀氏是信徒,他也许没法想象世人真可以在没有神的情况下仍生活得很道德,没有神的世界对他来说是个混沌,所以只要哪个主人公开始谈论‘上帝不存在‘,我们很快就能看到那个人的毁灭。这点也是纪德总结出来的。但是一个不敬鬼神的人却被魔鬼纠缠直至毁灭,这对我来讲是不可接受的,除非这个人的不敬鬼神乃是自欺欺人,在他心底,鬼神仍是头等大事。伏尔泰(大意)说:即便没有上帝,也得造它一个出来。这句名言在《卡拉马佐夫兄弟》里多次被引用,所以我倾向于认为,陀氏确实思考上帝存在过的可能性,但作为教徒的他忙不迭否决了它。试图靠近这一界限的陀氏人物都没有好下场,说明陀氏如果不在此打住,就要和尼采一样发疯了,跨越边界的后果陀氏显然承受不了。

    鉴于本人不是信徒,纪德后面大段讨论的‘真福‘境界以及如何才能达到‘真福‘对我来说完全没法理解。我不想过多讨论。但有一点,在找到那么多患癫痫的名人后,纪德兴奋的推而广之,觉得犯病那一刻那些人达到了‘真福‘境界,我认为他操之过急了,这事并没有靠得住的证据。

    对于谦卑和高傲这一对在陀氏作品中的地位,完全同意纪德的分析,虽然我对这两个词本身的理解与陀氏和纪德有很大差异。很感兴趣现在的俄罗斯人是还象陀氏和那时代其它典型俄国人一样任劳任怨,随时准备道歉,不管是不是自己的过错,不过经历了苏联和冷战的人该很难回到沙俄时代了吧。一向很反感‘忧郁的俄罗斯‘之类的形容,正是这些形容词害我差点错过了布尔加科夫。

    顺便提一句,在这套《原创经典译丛》里,这本书的翻译已经是最上心的了,但仍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例如把‘佐西玛长老‘翻译成‘佐西玛老爹‘,实在令人哭笑不得,可从前面的《译序》来看,译者本人对陀氏相当有研究,完全不应该犯这种错误,没法理解。不过这本书的bug确实不多,强烈推荐陀氏和纪德的粉丝阅读。

    March 22

    终于看完了英文版The Brothers Karamazov

    Title: the Brothers Karamazov
    Author: Fyodor Dostoevsky
    Translator: Andrew R. MacAndrew
    Publisher: Bantam Classic
    Rate: original 10/10, translation 9/10


    936页的正文。记不清到底是一月底还是二月初开始看这本书,也不知道为啥突然给自己委派了这么艰巨的一个任务,简直象在自虐。不过,总算没有半途而废,现在可以松一口气了。

    这本书的阅读相对来说还是比较轻松的。由于是翻译作品,比起英美作家的原创作品来说,文字上要浅显很多。虽然我这几年英语丢的很多,简直可以说基本没啥词汇量,仍可在没有查阅字典的情况根据上下文基本读懂全书。最似曾相识的一次是我大一时阅读原版Gone With the Wind。所以说,最能让人对自己的英语水平充满信心的办法就是阅读其他语言翻译成英文的作品或者最通俗最流行的英文小说,而不是英文名著和那些小短文。题外话。

    本次自虐中最满意的是阅读速度。这几个月比较忙,能静下心来看书的晚上并不多,但只要开始看书,基本都能保持每小时25到30页的速度。不过这种强度的阅读每次也只能保持两个小时,时间再长就无法集中注意力了。但是,从头到尾我是这个速度,看来我的英语水平只能允许我读到这么快了。

    这本书里我读到了太多令我意想不到的东西,但我目前没有能力把它们整理和表达出来。一来阅读当时很多想法电光火石般闪过我的脑子,我却没有办法记下它们,不能在当时拿纸条,那会彻底打乱我的思维,也不能读完再逐个回想,阅读时的灵感如长江后浪推前浪,而且全书的篇幅也超出我的瞬时记忆可以把握的范围了。这不能不是个巨大的遗憾,但我无能为力,近期我不再有这样的精力投入一本书了,但将来肯定有时间而且必须重读这本书。

    这么晚才认识到《卡拉马佐夫兄弟》和陀斯妥耶夫斯基是一件遗憾的事,但决不是坏事,甚至应该说是我的一大幸运。无法想像十几岁的心灵能承受‘卡拉马佐夫‘的冲击,除非他完全不懂或不屑。就我而言,虽说刚上大学时已经比别人多看了很多书,但‘卡拉马佐夫‘若在当时摆在我面前并吸引了我的注意力,我当时的世界观肯定还经不起陀斯妥耶夫斯基的拷问,于是我也会像这位作家那样分裂。如果那样,我彻底毁了,因为我从来都没有将心中的矛盾表达出来的天赋。而今,至少他书中提出的很多问题我都曾在不同的情形下思考过,我不需要再进行一次次痛苦的思索,我只需将我的答案和他的对照,这样,问题就简单多了。

    使我的奇怪的是,在‘卡拉马佐夫‘之前,我已经看过‘罪与罚‘,‘白痴‘,‘被欺侮的与被损害的‘,‘群魔‘等陀氏主要作品,可从没有一本象‘卡拉马佐夫‘那样给我这么大的震动。前三本可以说看了毫无感觉,简直让我疑惑为啥陀氏这么受推崇。‘群魔‘稍微拾回了我对这位名家的信心,但并不是思想/内容方面,而是形式/语言方面,从那开始我认为陀氏是有史以来最有天赋的的作家之一,但仍然对其作品中流溢的各种思想不感冒。可是,‘卡拉马佐夫‘并没有加进什么新思想,正相反,这应是他一生的总结,几乎所有的内容都可在他之前的作品中找到对应。可我这一次竟然被电倒了,彻底被电倒。非常想不通。

    陀氏认为他心中的英雄是阿寥沙,但最得到我的认同的是伊凡和卡佳。从老头子被谋杀开始,之前笼罩在伊凡身上的光环迅速退去,他不再高人一等,正相反,他被魔鬼折磨,强撑着上法庭为哥哥作证,但还是没撑住,在不醒人事中终结了有关他的段落。私下,在决定几个热能人物的命运时,陀氏显然很有私心,果真像个‘大法官‘那样断案,‘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可是一个不敬鬼神的人居然被魔鬼缠身,这在逻辑上完全讲不通。要么他之前的那些无神论和大胆想法全是纸老虎,要么陀氏的这一安排纯粹是败笔。我宁愿选择前者。实际上,我认为伊凡的西方思想的不彻底才是他的悲剧的根源,而不是西方思想本身。但陀氏心中已经否认了西式道路,法庭上公诉人的长篇大论很清楚的揭示了这一点,所以伊凡和德米特里、老头子等人一样,注定要牺牲。

    小男孩Ilyusha和Zosima长老这两大块内容更巩固了阿廖沙的男一号地位,但他并不是陀氏的唯一发言人。实行上夸张点说,这本书里所有开口说过话的人的嘴边说出的都是陀氏的矛盾思想。他不特别刻意压制其他想法扶植某个想法,而是让它们基本公平的竞争,相对自在的表达。虽然结果对我们来说并不严格遵守优胜劣汰的原则,因为他还是加进了他自己的选择意愿,但这已经非常了不起了。前两年好莱坞有个电影叫做Identity,翻作‘致命ID‘,说的是一个有11重人格的人格分裂罪犯在特定的情景模式下消灭多余的人格以求治愈的过程。这个片子的结局的不太光明,但故事本身给了我一个绝妙的启发。作为知名的的饱受病魔折磨的作家,陀氏的写作在某种意义上正是一种有意识的消灭头脑中的异见从而不断理清思维的过程。对他来说,是一种自救,但对他的读者,那些思想太过于颠覆性,可能拯救一个人,也可能毁坏另一个人。

    严格来说,我最近对‘卡拉马佐夫‘的兴趣和安德烈·纪德那本关于陀氏的专著有一定的关系,纪德的评论激起了我查看陀氏著作的兴趣。恰好手头只有一本英文版的‘卡拉马佐夫‘,也就壮着胆子看了,随后就着了迷,欲罢不能。其实对于陀氏来说,英文的和中文的都是译著,没有本质区别。中文版的‘卡‘印象中有好几个版本,不知哪个最佳。重读的时候大概没有精力读英文版了,并且也不知这项工作要排到何年何月。

    January 11

    马克-帕蒂森《弥尔顿传略》

    书名:弥尔顿传略/Milton
    作者:马克-帕蒂森/Mark Pattison
    译者:金发燊 颜俊华
    出版社:三联书店,文化生活译丛,1992.05
    评分:原著7/10,译文5/10

    市面上最常见到的广西师大版的弥尔顿《失乐园》、《复乐园》和《斗士参孙》的中译者就是金发燊,不太清楚他译诗歌的能力,因为那几本书标价太高,一直没买。不过从这本小小的传记的翻译水准来看,恐怕还是得捏把汗的。译者似乎还没从英文句法中回过神来,抓起笔就把看到的意思记录下来,如同公司里的口译。

    至于马克-帕蒂森的原著,倒是相当好理解,再正统不过的传记,按时间顺序记录弥尔顿一生的主要大事,再稍稍讨论诗人各个时期的主要作品,早期的《黎西达斯》,中期的《论出版自由》,后期的《失乐园》等。由于弥尔顿人生的三个阶段划分很明显,这部小传记也如此划分,并且,各个阶段的篇幅差别不大。这对了解弥尔顿的生平大致够了,但还远谈不上向读者介绍弥尔顿本人。也就是说,传记尚未展现弥尔顿的个性,眼前的诗人仍是平面的。这不能全怪帕蒂森。要在两百页的篇幅里写透弥尔顿,对传记家的要求实在有点高了,据说还有部一千五百页的大传(马森),两者的定位是不一样的。再者,虽然诗人如此有名,关于他的资料却少有深入的,传记家没大肆发挥想象力已经是幸事。

    但这本小书还是有些独到之处。主要是提供了对诗人选择圣经题材来创作三大长诗的可接受的理由:圣经故事在当时英国人心里比面前发生的事还要真实。这点我原来没有想到,这就是无神论者和信教者之间的隔膜了。鉴于诗中的撒旦的形象,我没把诗人看成黑金属的先驱已经不容易了。撒旦的光芒盖过了圣父圣子,这是否在弥尔顿的意料之外?

    其实仔细想来,弥尔顿的一生归纳起来还真用不了很大篇幅,绝大多数事件或逸闻,如“基督学院淑女”,护国公的拉丁文秘书,小册子论战,失明以及复辟后的颠沛流离,都是耳熟能详的。不过每次见到有文字提及他的失明,总有些动容。开个完笑,帅哥或才子的厄运总是牵动人心的,弥尔顿恰好就是帅哥兼才子。更何况,他还是为一些后世只在介绍《失乐园》作者时顺带提及的玩意而加速失明的。这总让人觉得这是老天对弥尔顿开的一大玩笑。

    对于弥尔顿、莎士比亚这样的作家,作品总比传记更吸引人,还是回去直接看作品吧。其实作品中的注释就足够拼凑出其人生的轮廓了。

    January 09

    布莱克的《虎》的又一个译本

    来自法国哲学家乔治-巴塔耶的《文学与恶》第68到69页,北京燕山出版社2006.11出版,董澄波译。原文如下:

    猛虎,猛虎,激动、闪烁,
    在黑夜的森林里,
    什么巧手,什么永恒的目光,
    组成了可怕的对称?
    铁锤何在?锁链何在?
    你的大脑来自哪个火盆?
    在什么铁砧上?怎样可怕地敲击
    敢于把那致命的恐惧联在一起?
    当星星抛出长矛,
    用泪水浇洒天空,
    看到它的业绩, 它是否在微笑?
    天主创造羔羊,是否创造了你?
    我走后,天使到来:
    他对小偷递眼色,
    对妇人微笑,
    一语不发
    从树上摘下一个桃子,
    半严肃,半逗乐,
    享用了妇人。

    看到这个暴强翻译,我足足笑了半分钟,随后觉得很不是滋味。这个译者也未免太自信满满了吧。这本书是这套《原创经典译丛》唯一出自我没印象的译者的一本,偏偏又是题材上最令我感兴趣的一本。前面的诸多不顺畅的译文和译名我都忍了,但这首诗的翻译实在忍无可忍,竟然连打油诗都不如!

    另外,巴塔耶引用的版本很奇怪,“我走后…享用了妇人”这一段,我手头的任何版本包括布莱克自己插图的版本都没有。那几句其实来自布莱克的另一首诗《方式与结果》,原诗如下:

    我求偷儿给我偷个桃;
    他翻个白眼给我;
    我求一位夫人躺倒,
    她哭了,圣洁而柔弱。

    我刚一离去,
    就有个天使来到,
    他视而不见那偷儿,
    对那夫人微笑;

    他从树上摘下个桃,
    一句话也没有讲,
    那夫人高兴得直笑,
    还像个小姑娘一样。(张炽恒译)

    很明显,巴塔耶的引文把两首诗拼贴在一起,造成怪异的效果,以便证明他自己刚提出的“把恶形容为猛虎”的观点。由于论据有误,他的这一观点我很不赞同。不太清楚法文版是否把《经验之歌》里的一首和其它集子里的摆在一起,但我觉得这种可能性不大,希望这个问题不是由于中译本少插了一个空行而引起的。

    论及布莱克的部分还引用了其它几首诗,同样问题多多。若非为了巴塔耶的观点,这个译本可以直接扔掉。

    January 05

    帕慕克《我的名字叫红》

    书名:我的名字叫红/Benim Adim Kirmizi
    作者:奥尔罕•帕慕克/Orhan Pamuk
    译者:沈志兴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08
    评分:原著9/10,译文8/10
      
      
      去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奖作品:帕慕克的《我的名字叫红》是一部令人惊讶的作品,我很意外的在其中发现了多位前辈大师的回响。当然,在阅读哈罗德•布鲁姆的《影响的焦虑》之前,我不一定会刻意寻找作品中隐藏的其他大师的踪迹,但现在,这个问题对我已经无法回避。我并不知道帕慕克是否真的阅读过那些作家的作品并受过影响,我只关心作品中的相似性。来看看成果吧。
      
      首先是威廉-福克纳,我指的是那本《我弥留之际》。在这本书中,福克纳采用多重视角叙述。围绕着主妇艾迪的死亡和回乡安葬,她的丈夫、女儿、三个儿子、邻居以及情人发表各具特色的看法。这个在小说开始即已经死去的女人的一生徐徐展现在读者面前。这是福克纳的小说中相对比较通俗的一本,他本人也凭该书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这种手法相当少见,福克纳只写过这一部,其它作家也没见类似手法,直到帕慕克这本《我的名字叫红》。福克纳那本有59个片段,帕慕克也是59个,都以第一人称写成。区别仅在于,帕慕克的第一人称的主语不仅有真人,还有动物和金币、树、画作这类一般来说不应该开口说话的物品,并且唯恐别人不知道这是第一人称自述,各片段/章节的标题也以“我是…”、“人们都叫我…”这类的表白自我身份的语句来命名。这个是否算得上对福克纳的手法的改良?我认为意义并不大,这种交替以各人/物的第一人称视角叙述的手法实际上都是对传统的戏剧创作手法的借鉴和改良,和戏剧一样,适合矛盾冲突激烈、时间地点相对集中的场合。通俗的讲,这就是《黑客帝国》创造的“子弹时间”手法或毕加索式立体人脸在文学创作上的对应手法,相对来说,纯文学上还较早实现了这一手法的。
      
      至于帕慕克作品中出现的静物/动物的独白,则是另一些经典作品的回响。以不能说话的静物/动物为叙述者的传统由来已久,甚至可以追溯到远古的巫术阶段,那时崇尚万物有灵。而在文学上,多用于言志。在这类中,通篇采用动物的口吻、站在动这边观察人类世界是最常见的,如夏目漱石的《我是猫》和弗吉尼亚-伍尔夫的《爱犬富莱西》。在这一方面,帕慕克其实仍没有太大超越,那些画作的独白其实还是画的对象,尤其是动物的自白。这种视角的首要好处是新奇或曰被选对象在理解角度核能力上和普通人的差距,但近来有被幽默讽刺取代的趋势,参见网上那些“小学生观影日记”。
      
      至于绘画题材以及对艺术追求上该守旧还是创新的讨论,类似题材的作品更是数不胜数。这并非指责帕慕克故意选了一个万金油题材,因为我能强烈感觉到字里行间对吸收西方先进手法的渴求和对故步自封的痛心。既然已经面临这种状况,那就要直面它并争取化解和吸收,而不是被淹没,更不是刻意回避。从中我似乎读到了一种时代精神,希望没读错。
      
      帕慕克对绘画的讨论主要围绕着艺术创作的“变”与“不变”。类似讨论中,玛格丽特•尤瑟纳尔的《东方奇观》中的《王佛脱险记》充满了西方人对理想中的东方气氛和东方思维的追求,转了一圈回到东方人手中,觉得味道实在太怪了。芥川龙之介的《戏作三昧》和《地狱图》里是近乎偏执的对艺术最高境界的追求,让我觉得陌生或可怕。不过,《地狱图》和《王佛脱险记》本身倒有些相近。综合起来,反倒是帕慕克的《我的名字叫红》最容易打动我。
      
      此外,这是一本侦探小说。纯文学中侦探小说化的探索始于爱伦坡,福克纳也是个中高手,《圣殿》和《押沙龙,押沙龙!》都是典型的侦探小说框架,悬疑效果却远大于普通侦探小说,当然,这也沾了福克纳的晦涩文风的光。而仅以悬疑程度来说,《我的名字叫红》并不算突出,标题带“凶手”两字的几章很有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效果,唯一没有猜到的是,凶手在主线索人物黑的肩膀上刺了一刀。但侦探小说仅是一个外壳,吸引到足够的读者就成功了,不必非做到那么个性,否则就要象福克纳那样吓跑读者了。因而,帕慕克的平衡掌握得还是相当好的,至少没有让我失望。
      
      如同书中受到威尼斯画派的手法冲击的土耳其细密画家,背负沉重的传统无疑跑不快,但帕慕克已经顺利到达终点。不知道这本书对于处于同样困境的那些作家是否有启发。科学研究目前讲求交叉学科,文学上其实也不需要固守某一领域,思路开阔点总有好处。
    December 24

    张艺谋《满城尽带黄金甲》

    评分:9/10
     
    遗憾1:事先没有摸清要去的影院的构造,买完票后冲进去一看,居然是小厅,俺的座位在倒数第2排的墙角,右前方刚好还有个音箱。厅小银幕也小,座位偏,左右耳听到的音量不匹配,对于听觉和视觉都是折磨。呼吁禁止在小厅里放映这类大片,或者至少该在价格上拉出差距。
     
    遗憾2:周杰伦在一干演员中太显眼了:演技足足比片中所有有名字有名号的演员低一个档次。二王子与王和后的对手戏中眼神飘忽,都不知看到哪里去了。
     
    遗憾3:都说了是“王”和“王后”,英文字幕为啥还翻成“emperor”和“empress”?
     
    bug(疑似):太子和蒋蝉前后脚骑上马奔回皇宫,前者回宫后成了超级大忙人,与后摊牌+自杀+包扎伤口抢救+与后长谈+与王长谈兼告密,然后才是重阳宴,或许还得加上王调兵遣将的时间,后者倒是一回宫就遇上合家欢了,并且还让经历了大逃杀的老妈赶上了。
     
    优点1:《雷雨》改编成宫廷版再适合不过了:最封建的地方莫过于帝王家。“说你有病就是有病”和“指鹿为马”靠的都是权力。把这种权力夸大一点再表现出来令人印象更深刻。其次,把鲁大海改成繁漪的儿子比起依样画葫芦的将鲁大海塑造成农民起义领袖要强得多,罢工的头儿和资本家面对面谈判很正常,而农民起义领袖见着帝王时后者必定已成丧家犬,不具备谈判资格。再次,四凤狂奔出去时没有被天打雷劈,这个很让我欣慰。
     
    优点2:建筑、服饰、色彩、剧情、人物,无不为主题服务,几乎没有多余的东西。天圆地方,圆规矩形,可不只有菊花圆台上的方桌那么一个意象,简直到处是条条框框,住在宫里的人不都疯了才怪,连十多岁的小孩也逃不过。这个剧值得细细品味。
     
    优点3:演员的表演。终于看到一部几乎在所有演员身上都能看到演技的国产片了。
     
    优点4:整部剧相当严密,细节上经得起考证,漏洞挺少。
     
    优点5:没有床戏。当然蒋蝉和太子吸吮指头的那段极为香艳,胜过绝大多数肉搏战,实乃上乘之作。
     
    争议(俺认为不算):传说中明晃晃的乳房。说实在的,没几个镜头,并且压根没有抢画面。至于为啥有人觉得这种低胸不好,只能说,在这个问题上,此类观点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培养的,
    December 09

    罗伯特•达恩顿《屠猫记•法国文化史钩沉》

    书名:屠猫记•法国文化史钩沉/The Great Cat Massacre and Other Episodes in French Cultural History
    作者:罗伯特•达恩顿/Robert Darnton
    译者:吕健忠
    出版社:新星出版社,2006.04
    评分:原著10/10,译文9/10
     
      
      十八世纪的普通法国人怎么生活的?他们平时想些什么?他们关心什么?这似乎不是一般正史的研究范围,我们那里可以看到前赴后继的王侯将相,可以看到惊心动魄的战争,但看不到普通人,并且若非断代史,一个朝代也许几段话或几页字就交待完毕了,史家的大笔又开始追逐后浪了。但普通人毕竟也曾在世上生活过。所以,我们又可以在各种各样的历史小说/影视剧中看到了对被卷入历史漩涡的小人物的生活的演绎,然而,在这种情况下,真实活虚构的历史只是个人命运的布景,底色够靓,主人公也就够光彩照人。其实还是有另一种历史,譬如风俗史、文化史和心灵史。伏尔泰可以说是风俗史/文化史的开山鼻祖。在《路易十四时代》之前,经济文化生活在西方史书里找不到位置,有的只是军政大事。而煌煌大著《风俗论》更是让史书跳出了本国/欧洲视界,关注各国/各民族的风土人情,即使书中不少记载拿现代的眼光看存在着错误,也不影响该书的广博和宽容,对普通读者更有莫大的吸引力。罗伯特•达恩顿的《屠猫记》在广义上也属于这一类史书,并且,书中截取的年代恰好也是大革命前的法国,伏尔泰、卢梭等启蒙思想家们一展宏图的时代,虽然伏尔泰不是本书论述的重点。
      
      在这本有着很诡异的名字的史书中,罗伯特•达恩顿绝不想老调重弹,即证明教科书上写的:启蒙运动教化了民众,为1789年做好了充分准备。事实上,从他的文字中,我甚至觉得结论即便不是与之相反,也相差不远——在大革命前,很难找到明显的受启蒙思想影响的严格意义上的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们的主要市场还是旧式识字阶层(贵族/教士/文人…),此时社会各大阶层最操心的事情莫过于比较和分级,即挤进上一层,隔开下一层。得出这种结论无疑是非常丧气的,幸而只是我个人的理解,罗伯特•达恩顿绝不会这样下结论,他一直在教导他的读者不要轻易下结论,因为我们不可能对十八世纪的人们来一场楚门秀(Truman Show)。证据和代表性一直让写历史的人伤脑筋,而罗伯特•达恩顿绝对是对此最慎重的史家之一,在这方面表现得很稳健,但不要忘了,他可是法国十八世纪史的权威之一。
      
      本书的写法相当新颖。三百六十行,达恩顿只挑选了其中的6类人物。可不是乱挑的,这6类人或多或少都能和书籍扯上点关系。而在这6类人中,达恩顿挑选的也是个案,并且不准备推而广之,只是说,某类人中的某些人据现有的资料证明曾经怎么想怎么做过。叙述的次序也是有讲究的。第一章关于偏远农村的不识字的老粗们,第二章是粗通文墨的印刷工人,第三章进步为试图记录现状的资产阶级,第四章再进一步,码字行业的从业者,这一趋势在第五章达到了顶峰,这一章关于《百科全书》的《绪论》,按照定律,最后一章回落,回到了当年卢梭的模范读者。
      
      农村的老粗们肯定是离文化人这个概念最远的,本书中的6类人就他们没有自己的文字记录,然而,在他们那里保留了源远流长的口述传统,他们口述的故事是佩罗(Charles Perrault)等人的创作源泉,《鹅妈妈故事集》在十八世纪的识字阶层里广泛流传并产生相当大的影响,由此开端的民间故事运动回过来多多少少透露出当初讲这些故事的人的心情。从农民的口述到民间故事,中间可能转了几道,也隔了很多年,显然不能算现场目击。虽然罗伯特•达恩顿依据可靠的资料,顺利理清了脉络,对这一过程却依然惴惴不安,但读者看到这一步已经可以满足了,何况散文化的文风和生动鲜明的内容又是那么引人入胜。而对专业人士来说,书中的每一个例证作者都表明了出处和参考文献,即使考证癖也无话可说。这样的安排可以称为完美。
      
      后面几章仍然延续了第一章的风格,但在作者这边,显然能轻松很多。这5章所描写的人物都有文字形式的自述或者旁观记录,再结合相关资料,还是比较容易将文本还原到当时场景。另一方面,罗伯特•达恩顿若是小说家其作品肯定会畅销,因为他知道哪些会吸引眼球。第二到第六章里的标题主人公都不算很常规的人物。印刷工人孔塔参与了大屠猫,这在当时并不稀奇,关键在于他还写了回忆录,详细描述了这种在我们看来近乎恶作剧的行径。蒙彼利埃的那位资产阶级作者也一样,他把自己的笔当成CCD传感器,饶有兴趣的依次扫描这个城市的各个阶层,要知道当年可没有数码相机。第四章的警探就更加过分了,一天到晚就知道扒哪些码过铅字的人的衣帽,在大卷大卷的报告里自言自语,评说调查对象。或许可以把他们归为“偏执狂”——对分级或层次的极度敏感。
      
      他们都是肉夹馍中的那层肉,即中间阶层。印刷业学徒孔塔的上面有师傅,下面还有黑职工。他盼望着早日步入师傅的行列,却要时刻担心黑职工抢他们饭碗。蒙彼利埃的资产阶级作者也是盼望受封进入贵族行列,同时恼恨他所划分的第三阶层向他们的渗透。伴随着这样的地位而来的,是对级别的敏感,学徒借着屠猫这种拉伯雷式的仪式来消除师傅和自己之间的门槛,蒙彼利埃的资产阶级则干脆否定一般的三级划分,彻底删除教士这一等级,使得贵族和上层资产阶级的排行都前进一位,其余的保持原样。要维持这种秩序,仪式和册封都是必要的。所以我们在第2章里看到从学徒到职工的种种仪式,也看到了“先生”这一封号的取得过程。蒙彼利埃的资产阶级自不必说,即便是那位古怪的警探的档案里,文字工作者们中也是分三六九等的,当年的职业文人,也就是没有正当职业的,在档案里只能被称为“男孩”,而不是“先生”,这其中包括狄德罗。第5章的哲学家们把这种喜好的分门别类的行为推到了顶峰,就是说,他们打算通过归类来确认自己的权威。在对人类当时所有的知识进行分类的过程中,传统的神学从知识数的大枝丫移到了不起眼的小树叉上,从而完成了他们的颠覆工作。甚至对于读者,当年的作家们也进行了培养和规划。第6章的感伤读者就是这样一个卢梭的模范读者。这样,到了最后,也许可以说,世界是如此的井井有条了。说这些人安于现状可能不太合适,但安于秩序或者至少他们心中的秩序,我想问题不是很大。这群人和大革命时期的全民激进分子显然有很大的区别,究竟为啥前者会发展成后者?这并不是个容易回答的问题,作者也没打算告诉我们。
      
      罗伯特•达恩顿告诫我们:探索文本中的幽暗处(p287)。也就是说,哪个地方你觉得自己的理解和别人的阐述格格不入,那个地方就是突破口。所以他选取的都是这样一些布满了偏执行为的片段。第二章的屠猫的笑话尤其典型。这些片段不能保证100%的代表性,但确实是理想的切入点。有血有肉的形象容易打动人,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但史书很难做到这样的有血有肉,全景图里有的其实不是群像,而是昏暗的背景上的个别闪光点,当然,更多的时候一个闪光点都找不到。如果说本书研究的领域是历史学和人类学的交叉,那么本书的写作就是史学和文学的完美结合。
      
      这本书是今年出版的最令人兴奋的新书之一。由吕健忠这样的译者来翻译本书绝对是锦上添花。在饱受译文折磨之后突然遇上一个清晰、忠诚的译者,不能不说是一大惊喜。个别词语可能不太符合习惯,但译者已经在《译序》指明并给出合情合理的解释,况且《译序》本身含金量很高。非要挑刺的话,只能说作者有些注解很长,当页的底部放不下,经常顺延到下一页的底部,读起来不太方便。同时,这些作者注可能会成为中文读者的一大痛,因为罗伯特•达恩顿的书目列得很详细,却没有一本在国内出版过,读者想要表现得学究也办不到,望洋兴叹!
    December 05

    凯瑟琳·奥兰斯汀《小红帽——一则童话三百年的演变》

    书名:百变小红帽——一则童话三百年的演变/Little Red Riding Hood Uncloaked:Sex,Morality and the Evolution of a Fairy Tale
    作者:凯瑟琳•奥兰斯汀/Catherine Orenstein
    译者:杨淑智
    出版社:三联书店,文化生活译丛,2006.10
    评分:原著6.5/10,译文6/10
     
      
      这本书里说的小红帽故事的演变(evolution)其实有些勉强,凯瑟琳•奥兰斯汀的做法或多或少的在混淆概念。拿时下流行的话说,这本书试图描绘童话小红帽的与时俱进的过程,但把某个时期、某个地区的某些人笔下的小红帽故事看成一个版本之前,我觉得还需要斟酌。
      
      就严格意义来说,“外婆的故事”、17世纪法国贝洛(Charles Perrault)《鹅妈妈故事集》版和格林童话版可以称得上名副其实的“版本”,因为它们都曾经或者仍然被广泛接受。至于其他的,我认为最多只能称为“演绎”,当然,一两百年之后的凯瑟琳•奥兰斯汀或许可以理直气壮地称其为“版本”了。这个故事开始于一些民族的乡村地区的口述传统,说书人在讲述时通常会加上某些个人因素,但不改变故事的大框架,出于偶然,它在17世纪被法国诗人贝洛定格为《鹅妈妈故事集》中的一篇,在整个18世纪广泛传播,然后,格林兄弟以贝洛版为本改编出了迄今为止最畅销的版本,再接着,随着现代化的深入,再偏远的乡村也被卷了进去,口述版的小红帽消失在文献中,进入二十世纪后,文化人主宰了小红帽的修剪,裁成小红马鞭之类的。但二十世纪的诸多版本和最初的3版有很大区别,并非因为这个故事的某些被文字定格的断面神圣不可侵犯,而是后面的改编或修剪成了自娱自乐。
      
      就现在来说,不管小红帽出了多么色情、多么女权或多么异装癖的版本,人们认得的还是格林兄弟版,偶尔也有贝洛版,后者同时也是一位诗人。这就好像《哈姆雷特》虽然N次搬上大银幕,甚至一年出2个中国版,所有的评论还是要参考莎翁的原著,研究搬家后的哈姆雷特是否会水土不服之类。也就是说,这些所谓的“版本”并没有获得独立的生存权,仍需挂靠在原版上。旧瓶虽然装了新酒,但新酒离了旧瓶即不再有固定形状,无法区分到底是本瓶的还是他瓶的新酒。小红帽的最初3版的情形却不一样,或由于地域,或由于传播方式,这三者之间或与其他“版本”间是相对独立的,把所有这些一股脑放在一起谈论,不太公平。
      
      这本书的英文原名远比中译名要明白和厚道,点明了“性”与“道德”。这两个切入点并不坏,这样,重点将不再是“版本”,而是这些“版本”反应的该时代的性与道德。于是,“外婆的故事”对应乡下围炉纺织的三姑六婆,贝洛版对应宫廷色狼,格林兄弟版对应好丈夫的救赎,二十世纪的一堆“版本”按年代对应性解放、女权兴起、异装癖、S/M等。似乎很合情合理,但是,慢着,这里头还是有些其他玩意。似乎嗅到了圣伯夫-泰纳式环境决定作品的论调的味道。在凯瑟琳•奥兰斯汀这里,表现为某时代流行如此,写于某时代的小红帽必定如此,一个萝卜一个坑,全对上了。但真是这样吗?
      
      不可否认,这个对应关系在很多时候可被证明为正确。但这不是数学上的一一对应,一对多,多对一,多对多,甚至一对空,这些都是可能的情形。一发现某些对应关系就迫不及待的推而广之,至少是草率的。尤其是以子集代替全集。西方20世纪50年代以来的思潮我们一个也没有经历过,但国内这二三十年来的观念似乎沿着他们的老路快进,网络上的变化尤其明显。即便是frjj也并没有让所有人疯狂上演清水芙蓉秀,这并不妨碍让frjj或者谁把红夹克换成红色连帽披肩继续摆经典的S型然后将照片传到网上让人膜拜,然后说,这是芙蓉版小红帽,前提当然是这个创意能实现。少数代表多数,个体代表整体,这条路并不总那么顺畅。
      
      本书尤其是前三章里提供了民俗学者对小红帽这个故事的见解,但这些材料若没有事先在美国历史学家罗伯特•达恩顿(Robert Darnton)的《屠猫记》(The Great Cat Massacre)第一章《农夫说故事:鹅妈妈的意义》见过,效果会更好。凯瑟琳•奥兰斯汀必定细细咀嚼过《屠猫记》的第一章,因为她在《百变小红帽》的第3章《外婆的故事》的末尾里顺带批评了达恩顿的研究,说他没有考虑口述版的小红帽的快乐结局,她可以倒是考虑到了,但我觉得她把这项工作当成密码来解了,虽然英文书名中的是Uncloaked——remove a cloak。另外,本书据说源于作者的毕业论文,却没有参考书目或资料来源索引,实在是比较费解。
      
      中译本采用的是台湾的杨淑智的译本,这种情形在三联书店和其他书店最近出的社科文艺书籍中比较常见,骂够了国内某些教授不负责任的译文后,越来越发现台湾译本的质量也不一定好。本书的译者显然是时尚女士,能把Max Factor正确无误的翻译成“蜜丝佛陀”,但这不妨碍她把Charles Lebrun(勒布伦)翻译成伦勃朗(p7),把Monsieur Le Duc d’Orleans(奥尔良公爵)翻译成杜克德奥良公爵(p8),而杜克恰好就是法文公爵的音译。
    December 03

    S.P.罗森鲍姆编《岁月与海浪——布鲁姆斯伯里文化圈人物群像》

    书名:岁月与海浪——布鲁姆斯伯里文化圈人物群像/The Bloomsbury Group:A Collection of Memoirs and Commentary
    编者:S.P.罗森鲍姆/S.P.Rosenbaum
    译者:徐冰
    出版社:江苏教育出版社,布鲁姆斯伯里文化圈之二,2006.07
    评分:原著8/10,译文7/10
     
     
       这一圈子里的人互相评论,总比外人硬生生的闯入要实在的多,这也就是S.P.罗森鲍姆编的这本Collection of Memoirs and Commentary所作的工作,中文版则是弗吉尼亚•伍尔夫的两本小说的名字《岁月》和《海浪》的组合,一本传统小说,一本意识流小说,倒也不算离谱。不过这个中文书名太容易让人直接把本书和弗吉尼亚•伍尔夫划上等号,而实际上,她虽然是布鲁姆斯伯里圈子里最广为人知的成员之一,却也不足以代表全部。
      
       从篇目来看,克莱夫•贝尔/瓦奈萨•贝尔、伦纳德•伍尔夫/弗吉尼亚•伍尔夫两对夫妇仍然是重点,占了1/3强的篇幅,然后才是梅纳德•凯恩斯夫妇、利顿•斯特雷奇、摩根•福斯特、罗杰•弗莱和德斯蒙德•麦卡锡夫妇,剩下的就比较边缘了。这和他们如今的声望大致是成正比的。而从撰写者来说,贝尔-伍尔夫家族占了绝对比例。可称得上条件得天独厚,昆汀•贝尔被称为布鲁姆斯伯里的家族式传记家,并非没有道理。
      
       就目前的情形来看,弗吉尼亚•伍尔夫和梅纳德•凯恩斯无疑会步入不朽者的行列,他们在各自的领域都达到了顶峰。摩根•福斯特和利顿•斯特雷奇也仍会有大量的读者,至于其他人,可能还需要冠以“布鲁姆斯伯里”的前缀才具有足够的辨识性。伦纳德•伍尔夫在回忆弗吉尼亚•伍尔夫时,写到:在我遇见的人之中,弗吉尼亚•伍尔夫属于少数几位天才型人士之一(p143)。这种人物,即便在“某某家”成群的布鲁姆斯伯里,也依然是少见的。
      
       据说布鲁姆斯伯里文化圈正式成立的标志是1920年为了推动德斯蒙德•麦卡锡写作而成立的“传记俱乐部”(Memoir club),这家伙妙语连珠却啥也写不到纸上,朋友们觉得这简直是浪费资源,指望着依靠聚会时大家都要朗读自己的作品这一点把德斯蒙德的话印到纸上,这事似乎没有达到初衷,但俱乐部一直延续下去。这个圈子的人喜爱交谈和写作,圈子内部人士自然也是重要素材,对读者而言,这不能不说是幸事。
      
       每位成员的风格既存在于他/她的作品中,也存在于其他成员的作品里,这是很值得品味的。然而仍有一些选文大大出乎我的意料,例如安杰莉卡•加尼特的那篇《克莱夫•贝尔和邓肯•格兰特》。这位女士名义上是前者的女儿,生父却是后者,后者偏巧又是一个同性恋者。这关系可真是乱成一团了,看得人很累,当事人安杰莉卡的身份认同和青春期教育的难题真让人觉得在作孽。当然,这么刺激人的神经的还是极少数的。
      
       书后附的《布鲁姆斯伯里文化圈大事年表》和《参考书目》编得不错,但在昆汀•贝尔那本《隐秘的火焰》里也有一份完全一样《布鲁姆斯伯里文化圈大事年表》,不知道是这份年表是哪本书的原书所附还是中译本自行添加的,若是后者,那实在很赞。《参考书目》则肯定是S.P.罗森鲍姆编辑的,可以弥补昆汀•贝尔的《伍尔夫传》没有参考书目的遗憾。
      
       有时候很挺好奇再过一两百年,再有人编辑布鲁姆斯伯里文化圈内人士的互评时,是否还选这一批文章。

    昆汀·贝尔《伍尔夫传》

    书名:伍尔夫传/Virginia Woolf
    作者:昆汀•贝尔/Quentin Bell
    译者:萧易
    出版社:江苏教育出版社,不朽的肖像•传记经典,2005.10
    评分:原著8.5/10,译文7/10
     
     

       看到封面上大大咧咧的《伍尔夫传》这几个字,作为女性,我觉得很高兴。因为Woolf虽然是Virginia Stephen婚后继承自丈夫Leonard Woolf的姓,然而人们现在提起Woolf这个姓时,想到的是Virginia,而不是她的丈夫Leonard。无论是作为作家的Virginia,而是作为女人的Virginia,在历史上都已经赢得自己的一席之地。
      
       Virginia在好莱坞电影《The Hours》播出之后,在中国大大火了一把,人民文学出版社火速推出了她的那套淡蓝色网格封面的12册文集,包含了她的大多数作品,不过或许太匆忙了,多数作品翻译的不怎么样。而在电影风行之时,经常能在网上看到这样的评论或介绍:弗吉妮娅•伍尔芙(妮可•基德曼),住在1920年代的伦敦郊区布鲁姆斯伯利,开始写她生前最后一部小说《戴罗薇夫人》(Mrs. Dalloway),被写作的天才燃烧的同时,游走在疯狂的边缘。在这天,她发现自己怀孕了,几乎被沮丧击溃。 (http://ent.163.com/edit/021217/021217_145517.html)。可实际上,《达洛维夫人》发表于1925年,是她第一部获得广泛声誉的现代主义小说,此后她还活了16年,发表了5部小说、4部随笔集和2部传记。我记得03年的时候我经常在网上向人家解释《达洛维夫人》并不是她的最后一部小说,但除了她的几部作品之外,我对她其实一无所知。虽说Virginia作品里的个人印迹很明显,我并不喜欢以此推断她本人的经历。昆汀•贝尔的《Virginia Woolf》的中文版的出版终于满足了我的一大心愿。
      
       在看书的过程中,我寻思着是否需要将她的小说找出来再看一遍,记忆力在此似乎没有那么管用了,但我还是决定把这项工作留到以后,如若不然,我可能抓不住昆汀的传记留给我的第一印象。在我拥有的或者看过的Virginia的书中,最喜欢的是《到灯塔去》,其次是《海浪》、大部分书评和《一间自己的房间》之类的女权主义著作,对《达洛维夫人》和《奥兰多》则立场不太坚定,《岁月》等传统小说则从来没有打算阅读。因而,我希望在《Virginia Woolf》中看到的是作为现代主义小说家和女权主义者的Virginia,不过写书的人是昆汀而是我。
      
       昆汀在这本书里很小心谨慎,评论/剖析小说并非他所长,他不打算越俎代庖,他只打算写Virginia这个人,写她的生活,尤其是她的精神状态,至于这些对于她的作品有啥影响,她的读者心知肚明。所以,他在这里采用的是编年体,以1912年和Leonard Woolf结婚为分界线,分为2卷。有意思的是,她的生命被婚姻划成了几乎相等的2段时间,每段都是29年多。而在两部分中,各自的章节划分是以Virginia生活中出现的重要事件为界线的,像在第一部分中,1895年、1904年、1906年分别是她的母亲、父亲和哥哥去世的时间,第二部分里则主要以作品的创作阶段为划分,当然一次大战也毫无疑问是她人生的重要经历。这种划分手法在人物传记里虽然是屡见不鲜的,但用在Virginia这里还是其特殊意义的,因为Virginia一生曾三次精神崩溃,外界事物对她的影响要远大于普通人,而对于读者来说,她的这些经历是需要正视并且接受的。
      
       Virginia离开人世已经快要70年了,身后的名声比起生前还要看涨,戴上了光环,很是光鲜。但这位意识流小说家和女权主义者的实际生活却远不是这么甜蜜,这就是昆汀•贝尔告诉我们的。这句话也是可以用到有史以来的所有伟大作家抑或世上所有人身上,毕竟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不过每当传记家们以此来切入他所要描写的人物上时,我们仍不禁动容。Virginia的例子也一样,并且因为她也是个女性,感触还要深一些。
      
       看《到灯塔去》的时候,我已经知道,拉姆齐夫妇就是以Virginia的双亲为原型的,但我还是觉得很难接受。Virginia的父亲居然是拉姆齐先生这样一个无休止要求女性的同情和牺牲的人?Oh,My God。她的老爸难道不是那个维多利亚时代的著名文人吗?我那会儿觉得我无法把两者等同起来。但现在可以了,斯蒂芬爵士俨然一副拉姆齐先生的做派,即使不需要身体上的暴力,也不会让人怀疑他的家庭暴君的地位,精神上的暴君。但在朋友眼里,却又是十全十美的绅士。两者之间形成的巨大反差,统统留给家人去品味了。Virginia的母亲和同母异父姐姐都为这个男人耗尽了最后一点精力。这种索取可能不仅对女性有压力,所以父亲去世后姐弟四人忙不迭的搬离了那座老房子。男性对女性的优越感或者有意无意的索取是Virginia的童年的第一个阴影。也由于这个原因,Virginia虽然能和男性朋友交谈甚欢,对于将自己的生活和别人永久的捆在一起,还是抱着极大的恐惧,所以成年后她拒绝了多次求婚。不过接受Leonard Woolf的求婚,正如昆汀所说,确实是她的一生作过的最明智的决定,确实无法想象她能嫁给别人。
      
       第二个阴影则是同母异父哥哥乔治对妹妹的过分亲热,可怜的Virginia和姐姐Vanessa简直是寻找一切机会来逃避这种亲热。这个直接导致了Virginia的性冷淡,把热情转向了同性。在两人相处中,Virginia不是太强,而是太弱,太需要对方的照顾,对方太强势会令她害怕。她是个非常女性气质的人。她的评论也许有点咄咄逼人,但那是因为她对弱势地位的耿耿于怀,这里既有性别上的弱势,也有学历上的弱势,而在教养和才华方面,她则处于强势地位,但把这摆在前面的那些先天不足面前,她能心平气和的接受吗?她可不是弱势到没能力思考这一切。对同性的感情在Virginia的生活占了很大的比重,在这方面,昆汀•贝尔决不吝啬笔墨。而就她和Leonard的关系来说,之所以Virginia能够接受Leonard并终身深爱他,我想更多的是因为两人之间的平等,性别差异不再是需要考虑或必须考虑的,两人在思想上达到了完全的平等。
      
       第三个阴影是她没有接受正规的高等教育。看着她的哥哥弟弟们理所当然的步进剑桥的大门,她却不行,这种焦躁简直要把人逼疯。作为补偿,她可以自在的享用家庭的藏书,但这也许就像私生子看着婚生子,充满了无奈和不甘。并且,正规教育的剥夺使得她终身对理工科和财经一窍不通,甚至算术也存在困难。如今她的声望远远超过了那些正规剑桥生,这也许能给她带来一点安慰。但在生前,她只能愤愤不平。当他们姐弟四人迁到布鲁姆斯伯里后,哥哥索比的剑桥同学们不断前来拜访,姐妹俩也和男人一样参加到谈话中来,这个在当时算是离经叛道的行径想必给Virginia带来很多乐趣,虽然昆汀说她并不是一个健谈者。和男人平等的谈话是重要的一步,虽然他们在学历上仍然不平等。
      
       第4个阴影是她的疾病,她的精神状况。Virginia从小体弱,这也是她没能上大学的一个原因,严重的情况下,还会精神崩溃。她母亲去世后她第一次精神崩溃,婚后不久也发生了一次,以后每当她太在意某事,太焦虑,就有可能复发,可能休养一阵就会好起来,但最后一次例外,她把自己沉进了河水。虽然她的作品中没有疯狂的痕迹,但疾病对生活的影响显然不能忽略。她的生活和创作可以说是在和疾病打拉锯战,她的亲友都不可避免的卷了进去,但对他们的爱最终导向了对他们的愧疚,从而让疾病或者死神赢得了她。很难想象Virginia会对疾病满不在乎,她痛恨疾病,害怕疾病拖累她所爱的人,尤其是Leonard和Vanessa,但疾病却不是由她控制的。即便是清醒之时,她也害怕自己哪天就病了,病后偏偏又眼睁睁看着别人照顾自己,怎能不痛苦?所以一旦她对痊愈失去了信心,她也就丧失了活着的信心,希望可以一了百了所爱的人的痛苦。亲友却不能这么想,这就不禁令人叹息了。
      
       在Virginia的后半生中,昆汀的描述很简练,不经意间,几年就过去了,然后我们就读到了Virginia自杀前给丈夫的那封哀婉的诀别信。除了按年代发表各种小说、散文、评论、传记,她的公众生活还包括与Leonard一起创建Hogarth出版社并为之工作和成名后应邀进行各种讲座。她的私生活倒是丰富的多,Virginia和Vita Sackville-West的相恋以及由此产生的Orlando一直为人所津津乐道。不过Virginia的韵事决不止这么一件,昆汀真是不惜笔墨,这2卷中甚至包括了Virginia对哥哥索比和姐姐Vanessa的依恋,而Virginia与她姐夫Clive Bell和朋友Roger Fry的韵事,倒真让我大吃一惊,后者我一向只知道其与Vanessa有过风流韵事。由此可见昆汀爆料的尺度。喜欢八卦的也许有福了,可回过头来想想,爆的料虽然猛,却并非真对主题或者Virginia的形象有太大的不良影响,我想是因为她和Leonard的感情在那里摆着。
      
       但Virginia的卓越的想象力却没有那么好的运气了。Virginia和William Faulkner一样,有着那种能把想象的事物说得像真实事物那么可信的天赋,甚至自己也混淆了两者的界限。这个天赋不仅用在创作上,也有少许落在现实生活中。于是,Virginia在朋友圈里不幸有着大嘴巴或长舌妇的坏名声,很有点搬弄是非的感觉,虽然并非恶意,却也不免引起亲友的不快。这方面昆汀提供了很多例子,终于也让我相信Virginia大概真是个长舌妇了。这可真不够愉快,不知昆汀在写的时候想到了没有。
      
       对于布鲁姆斯伯里文化圈,实际上这本书的分量要远比昆汀的另一部著作《Bloomsbury》来得重,因为这里有鲜明的人物个性和鲜活的例子,而那一本里没有。出版于1968年的《Bloomsbury》竭力为这个圈子的长辈们当年离经叛道和各种理念辩护,而出版于1972年的《Virginia Woolf》中则又不吝笔墨,放开手脚对这个圈子的大量重要人物进行了最生动的描写,行文不乏幽默感,绝妙的片断随处可见。满篇的“鸡奸者”的字眼令我也不禁愕然,回过头来却又要称妙,因为这部传记里终于没有该死的假道学了。与之一起平反的不仅有布鲁姆斯伯里的一干人物,还有昆汀本人的文笔,不过重新看了一遍《Bloomsbury》之后,我还是觉得那本书的平衡没把握好,文笔也比不上《Virginia Woolf》。
      
       昆汀的这本传记其实还是有个重大缺陷的,说到底仍然是对平衡的把握。昆汀对Virginia的病痛和日常生活上的无知的反复强调给人留下的印象过于深刻,使得我不禁开始怀疑这个女人是否真的是写出了《到灯塔去》、《海浪》、《一间自己的房间》和大量随笔的Virginia Woolf,因为从昆汀笔下的她的生活中我实在很难看出她也有那么严谨的思维,她看起来完全是一个生活无法自理的人。事实当然不是这样,所以我只好不断的对自己说,这个女人写出了《到灯塔去》,她真的不会小白到这种地步,以此来抵抗昆汀的叙述带来的影响。这可真够尴尬的。昆汀不去剖析Virginia的作品,这是对的,但是对连Virginia怎么思考问题也不着笔墨,这就无异于打破权威却不想再树立一个了。要知道并非所有存在与Virginia所面临的一样的阴影的女人或者男人都能写出那些作品的啊!难道昆汀觉得Virginia的脑瓜子是天赐的?
      
       另外,昆汀在书中不断强调Virginia的美貌,这个很令我困惑。在一般人看来,Virginia虽然优雅,但应该谈不上美貌吧。否则Nicole Kidman在扮演Virginia的时候就不会给人带来那么大的容貌落差的感觉了吧。不过这也许是昆汀作为亲友的看法吧。要不然,Virginia可就是80年前的美女作家兼才女作家啦。封面的“英格兰的百合”和封底的“布鲁姆斯伯里文化圈的‘王后’”的名头同样令我困惑,简直令我觉得说的是不是Virginia。上天保佑,Virginia只是《到灯塔去》等书的作者,伟大的作家和女权主义先驱。
    December 02

    昆汀•贝尔《隐秘的火焰——布鲁姆斯伯里文化圈》

    书名:隐秘的火焰——布鲁姆斯伯里文化圈/Bloomsbury
    作者:昆汀•贝尔/Quentin Bell
    译者:季进
    出版社:江苏教育出版社,布鲁姆斯伯里文化圈之一,2006.06
    评分:原著7/10,译文7/10
     
       
         弗吉尼亚•伍尔夫的外甥昆汀•贝尔选择了从思想史的角度来描述他所认识的布鲁姆斯伯里文化圈,这本来是无可厚非的,然而,他进行这项工作的背景却是随着时间的流逝,人们的各种误解或者偏见不断加诸于布鲁姆斯伯里文学圈或者他曾在那长大的那个圈子,因而这本薄薄的小书不可避免的以辩解的姿态出现在我们面前。俺既非学术界人士,又非欧美人,于是昆汀•贝尔的小辩解在我面前就有了一种始料未及的荒诞感,真多亏了布鲁姆斯伯里文化圈在中国日益上升的好名声。
     
         从书中看,这些责难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1.精英意识,与下层社会的隔膜;2.一小撮人手中聚集了太大的批评权;3.所谓的“服从良心的反战者”;4.对外来闯入者的抗拒。我觉得第2点是关键,这使得这个圈子无论对当时的人还是后来者来说都是一股值得恐惧的力量。虽然他们以离经叛道起家,却在不长的时间内把自己也变成了规则制定者,成为别人思考问题时的参照物。凯恩斯据说是其中最没有音乐修养的,但他对某次演出的赞赏成了布鲁姆斯伯里文化圈欣赏该类型的证据,在这里,人们对这个圈子包括其品味的迷信可见一斑。但在昆汀•贝尔看来,首先,布鲁姆斯伯里文化圈是个松散的圈子,不存在以个体代表全体的情况,其次,仅以音乐而论,代表这个圈子的品味的决不是凯恩斯。
     
         由此引出了昆汀•贝尔的重点之一:布鲁姆斯伯里文化圈的界定。昆汀在这里给出的是一个松散的团体,这个团体以某年的剑桥毕业生为主体,辅以他们的家属和某些亲密朋友。但到底那些人属于布鲁姆伯里,存在很大的疑问,并非由于这个团体流动性大,而是这个团体没有明确的界定条件,没有章程,也没有领导者,而只是一个朋友圈,一个恰好其中大多数成员的名字前面都可以冠以“某某家”的朋友圈。成员之间虽然相互影响,但思想并不统一,以致地域和亲缘关系竟然成了比较公认的界定条件。这么一来,这个“知识界的黑手党”的基础就薄弱了不少。
     
         但不管怎么说,这个圈子的成员显然都属于中上阶层,具有强烈的精英意识,把自己和圈子外的人士区别开来。D.H.劳伦斯和这个圈子的交恶是不得不提的,显然,成书的时候D.H.劳伦斯的“梦见黑色甲壳虫”的比喻无疑让劳伦斯的崇拜者们印象深刻。如果我没记错的话,D.H.劳伦斯是二十世纪初英国一流作家中唯一一个出生于底层人家的。但从描述来看,阶级冲突并非关键,理念的不同恐怕更重要。D.H.劳伦斯的情感主宰和布鲁姆斯伯里的理智主宰显然是格格不入的,所以几次见面都很糟糕,布鲁姆斯伯里的人们不断让他梦到“黑色甲壳虫”。昆汀在这个例子里花了很多的笔墨。然而我记得,D.H.劳伦斯的书的中文版的前言之类的都挺乐意提及弗吉尼亚•伍尔夫等名流对《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一书的支持。在本书中另一个花了同等笔墨的例子是画家温德汉姆•刘易斯在布鲁姆斯伯里圈子的遭遇,无疑也是刘易斯的崇拜者们激发了昆丁的灵感。
     
         同时,由于这个圈子的人都经历了第一次世界大战,所以他们对战争的态度和战争对他们的影响也是昆汀的一个重点。奉行G.E.穆尔的《伦理学原理》的布鲁姆斯伯里圈子反对一切的非理性,战争首当其冲。因而,这个圈子里的多数人都是“服从内心的反战者”,以各种方式逃避第一次世界大战。他们的作品也都是反暴力的。然而,对一个有可能灭绝人类包括他们自己的战争无动于衷,而不是奋起保家卫国,这个比较超乎常人的想象力,只能说他们的理性思维确实修炼到一定程度了。值得注意的是,布鲁姆斯伯里的第二代人物、昆汀•贝尔的哥哥朱利安•贝尔却自愿参加西班牙战争并死于战场,这个圈子的后继无人也就可以理解了。
     
        昆汀•贝尔放弃了布鲁姆斯伯里的大量逸事(八卦),这是有道理的。如若不然,这个圈子承受的非议更要多得让昆汀无法承受。但是单纯的思想史或者辩解能否撑得起读者对这个圈子的良好印象,却是值得怀疑的。第一遍读完此书时让我觉得自己漂浮在云端,除了那些辩解之外,几乎没留下任何印象,而那些辩解对我来说又是缺少上下文的,过了一两天,连那些辩解也没有印象了。待到读完昆汀•贝尔的《弗吉尼亚•伍尔夫传》后再读第二遍时,才觉得除了辩解还是有一些其它内容的。因而,作为一个普通读者,我是否不够称职?
                                
    November 05

    初探神曲18,后记

        我们第二次见面的时候,我告诉他,但丁9岁时遇见了他的Beatrice,过了9年,又见了一次面,再过了几年,Beatrice死了,但丁的余生都在写东西赞颂她,于是就有了《神曲》、《新生》等。
       
        这就是我写下《初探神曲》系列的直接原因,但我希望的是雕像变成活人,而不是相反。那个故事颠倒性别之后仍然能够成立,只是更加苦涩。
     
        这是很松散的一个系列,值得安慰的是,总算是完成了,虽然原先的计划是在7月底之前完成,但那时我又冒出了一些点子,接着是个十多天的旅行,回来之后重新拾起了这一系列,但过了一些假期,想法又有了一些变化,然而9月的时候又忙碌又烦燥,最后就到了现在,幸而还是赶在了另一个具有纪念意义的日子之前。
     
         我不擅于按计划写作,即兴或者灵感才是我相信的,把这一系列写完真不容易,但我不允许它半途而废。计划常常变化,但Beatrice、Farinata和梅氏《但丁传》最终还是没有放弃,Dante XXI、Lucifer以及非基督教人物则是一时的灵感。最终的结果是两者混合在一起。
    从第一次接触《神曲》到现在刚好是9年,但我不知道下一次系统看它是什么时候。或许应该像Harold Bloom说的那样,等到它留下的印象完全消失后,再重新开始看,就像看一本从来没看过的书。
    November 04

    初探神曲17,梅列日科夫斯基的《但丁传》

    书名:但丁传(一)、(二)
    作者:梅列日科夫斯基
    译者:刁绍华
    出版社: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1,新世纪万有文库•第四辑
    评分:原著7/10,译文7/10
     
     
     
         我对梅列日科夫斯基没有成见,他的《诸神死了》(《叛教者尤利安》)是我决定买下《但丁传》的主要动力。然而,我第一次拿起这两册书时并没有顺利看完,实在是觉得继续看下去比较痛苦。那是我开始系统地看各种版本的《神曲》之前的事情。待到对《神曲》有相当的了解之后,我才想起我的藏书里还包括两册《但丁传》。于是,我得有组织有目的地去看《但丁传》了。
     
        看完一段时间后,我开始回味当时的感受,渐渐明白当年为啥看不进《但丁传》了。因为这本书其实说的不是但丁,而是戴着但丁的面具的梅列日科夫斯基。梅氏可能会为“一个俄国人在写书评论但丁,一个乞丐评论另一个乞丐,一个被放逐者评论另一个放逐者,一个被判处死刑的人评论另一个被判处死刑的人(《序言:但丁与我们》 p13)”这样一个境况而暗暗自豪,但正是这种态度毁了这本传记。《但丁传》,作为梅列日科夫斯基的绝笔作也许是出色的,但作为但丁的传记却是失败的。在读者和但丁之间,梅氏自己硬生生的挤了进去,客观上造成了三人同床这样一个尴尬的局面,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八百年来为但丁作传的人很多,不知为啥只有梅氏的版本(目前我只找到他的版本)介绍到中国来,而且还出了好几个版本。论名气,薄迦丘肯定远大于梅氏,论业内影响力,梅氏自然也比不上那些但丁学家了,所以,最大的可能是搭上了俄罗斯白银时代文学这趟列车了。不是因为但丁,而是因为梅列日科夫斯基,才出版了这本书的中文版。
     
        我手头的可能是最早一个版本:新世纪万有文库第四辑中刁绍华翻译的2册本。刁作为译者基本算称职,虽然其中并没有标明其中《神曲》和《新生》等的大量引文的出处,也没有给遍布全书的“繁琐哲学”给出一个注解,后者我一直疑心就是“经院哲学”。后出的团结出版社的插图本因为没钱买,没有看过,无法进行比较。
     
         梅氏的《但丁传》的最大问题就是梅氏试图在里面塞进太多东西,诸如梅氏个人的生活经验(主要是放逐),梅氏的文艺观,梅氏的宗教观,可但丁本人的生活中推测的成分要远大于已确定部分,因而对于梅氏塞进的东西吸收不良,无法使两者融成一体,更糟糕的是,评论部分完全抢了传记部分的风头,重心完全偏移,看起来不像在为但丁立传而是借但丁之口兜售自己的“新基督教”。这就好像当年康有为在宣传西方思想的时候非要为之披上之乎者也的外衣一样。对于传记本身来说,这是本末倒置的处理。
     
         但丁的生平的不确定性为梅列日科夫斯基提供了舞台,但同样也给人一种梅氏《但丁传》中对但丁生平的推断想象成分过多、不够可靠的印象,这又进一步加强了上述的重心偏移。历代但丁学家们为理清但丁的生平作了大量努力,然而但丁的生命中有很大一部分仍然是雾蒙蒙的,这其中就包括确切的诞辰。剩余的部分可谓可有各的办法,充斥着各种考据。梅氏的办法是从但丁的作品中找线索,辅以实地考察。从已知的生平和生活环境中推测作品中某些段落的含义是圣伯夫和泰纳的“实证主义”,虽然有些时候比较靠谱,但多数情况下无异于把人等同于动植物和机械,但反过来的情况更糟糕,说得严重点就是捕风捉影了。特别是对于但丁这种现实生活和幻想无法完全分清的人,《新生》中满篇的“三”和“九”若是全部都可靠,那还真很能挑战人的思维。
     
         不过梅氏这样倒也确实提供了解读但丁作品的一个途径,但推测并不代表事实,若没有确定的事实为依据,推测就只是空想而已,把这些推测用于传记作品至少是不严谨的。很可惜但丁的确切生平目前还没有办法为梅列日科夫斯基提供佐证,这就使得我开始尝试不把这本《但丁传》当作传记作品。这么一来,这倒是一本满有意思的评传。但这回轮到我遇到麻烦了。我看过中/英文四个版本的《神曲》,电脑里刚好也有钱鸿嘉译的《新生》和《但丁抒情诗选》,然而但丁的其他作品,如《飨宴篇》、《论俗语》、《帝制论》等,我只从各书的注解里知道有这样的作品,只见过引用的一鳞半爪,因而完全无法作出判断。可梅氏的《但丁传》里恰好就有不少《神曲》和《新生》之外的引文,对这些我就没辙了。但就已知的引文来说,我对这些引文也不是很满意。不管是否愿意承认,引文的截取很容易造成断章取义,除非截取的引文在没有上下文的时候仍能保持原义。但这样的引文并不占多数,更多的是截取了之后很容易引起曲解的引文。判断是否原义只能将其放回原文中看,梅氏在《但丁传》里的所有引文后都标注了原文位置,这是可赞的。但仔细一看,就会发现,梅氏的《神曲》引文里也多有故意曲解。我想,梅氏可能把《神曲》当成《达芬奇密码》来解读了,可能他觉得每一句话都另有深意。
     
         梅氏《但丁传》的传记部分比较散,但梅氏本人的思想在这本书里却是非常清晰。主要有宗教观、文艺观和个人经历三部分。我相信梅氏和但丁之间的最初的共鸣产生于两者都是被流放者,而流放的原因或多或少都是因为政治和宗教。或许梅氏可以理解但丁被放逐后反攻佛罗伦萨,而这对我来说,是完全无法理解的,即使我已经离家在外十多年。若是我来作但丁传,流放生活肯定会占相当一部分,但我不会时刻把但丁称作“被流放者”。
     
         另两个我不赞成的提法是“反基督”和“罪人”。这两个词和梅氏的宗教观有关。梅氏和夫人吉皮乌斯一辈子沉迷于“新基督教”,这是他俩的hobby-horse。不幸的但丁在这一点上恰好是他俩的批判对象。但丁在《神曲》中宣扬政教分离,我认为这是但丁在政治上最英明的思想。这一远见卓识使我们今天的文学爱好者不至于把但丁的政治活动完全视为玩笑,但当年的Boniface VIII和之后五百年的历代教皇和宗教人士一定恨死他了,等到教权和政权的争执总算大致告一段落,却又出现了一些探索新的政教合一的人士,但丁的宗教政治思想肯定不合他们的意。
     
         但丁本人不会是个宗教怀疑者,只是他的宗教体验比较特殊。平民女子Beatrice分享了Mary一部分的权利,但考虑到圣母崇拜(Saint Bernard of Clairevaux)也是那段时间兴起来的,不能说是太大的意外。他怀疑的不是宗教而是宗教在人间的经营,或者说宗教对政治的影响。政教分离与其说是损害了基督教,不如说是基督教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的必经之路,这也是后面几百年的历史所证明的。除此之外,我看不到但丁有什么可以被称为“反基督”的地方。至于“罪人”,作为但丁的自称是没有问题。但丁承认自己的罪孽,尤其是“骄”,在炼狱山上的时候,也自觉的参加到涤罪的行列。我认为这个事情到此就了解了,因为在我的理解中,认罪者可以说基本就得救了。况且,《神曲》暗示的但丁的死后要从台伯河口渡到炼狱山,属于得救者的行列。即便得救是但丁自己的审判结果,但这在《神曲》中应该是共识。我不明白梅氏为啥仍到处把罪人这个词加在但丁头上,这个词用于自称和称呼别人是有很大差别的。难道梅氏按照“新基督教”的准则对但丁再次进行了审判?
     
        还有一个概念也和宗教有关,但我认为这是梅氏《但丁传》的精华之一,那就是“二”和“三”的关系。梅氏对《神曲》中的宗教内容的阐释是为了对抗其中宗教内容已死这一论断,他认为“二”(二元对立)为死亡,“三”(三位一体)为复活。梅氏自己在宣扬“新基督教”,所以肯定不会承认宗教已死,所以他选择的肯定是“三”。而我虽然是彻底的无神论者,却也认为《神曲》中宣扬的是“三”而不是“二”,但不论“三”还是“二”都不涉及《神曲》本身的死亡。梅氏肯定不赞成我的后半部分观点,《神曲》的宗教内容和其他内容可以分开和但丁的“政教分离”一样令他难以忍受,可自梅氏写作《但丁传》的1939年到我读《神曲》为止,为了《神曲》中的宗教思想而读但丁的人恐怕还真找不到几个。而且它在历史上的留名也不是因为其宗教内容,还是作为一部伟大的文学作品。
     
        回到“三”和“二”来。梅氏评论“三”的代表是《神曲》,而“二”的代表是《浮士德》,这是很精当的,虽然我觉得《浮士德》还是过于“温和”。而A和B在C中的联合从而完成ABC的三位一体的阐述大概是我见过的最通俗易懂的三位一体,这比圣父、圣子、圣灵的混乱关系要简明多了。三角形确实是最稳定的几何图形,奈何我喜欢的还是两极之间的滑翔。不知三角形比起两极之间的中庸守恒又如何?梅氏称拉文纳(但丁死在拉文纳)为东西方的交界处,他的意义上的东方指的是拜占庭帝国以及据说与之一脉相承的俄国,不知他有没有考虑过真正的东方。在“三”和“二”之外其实还有“〇”或者其他,若是专注于“三”和“二”的选择,岂不是又陷入了一场“二”的对立?
     
         梅氏《但丁传》的另一处精华是对“象征”的理解。这对象征主义大师梅列日科夫斯基无疑是小菜一碟。下册的《四、四种魔法》和《五、爆炸力学》这两章是梅氏的文艺观在《神曲》的分析上的精华篇章。梅氏总结出的雕塑、绘画、音乐和建筑这四大魔法在《神曲》的构造里可谓精辟,仔细品味《神曲》里但丁的各种描绘,就会明白梅氏的提法的妙处了。至于“爆炸力学”,梅氏指的是两块云雨引发的闪电,也就是“三”,不过要我说,这说的其实就是但丁在描绘某些场景的力度、爆发力。这两章是比较纯粹的美学范畴的,夹在一堆“三”、“二”里面,实在是难得的清新可人。
     
        因为这本《但丁传》的上述特点,对于没有读过《神曲》的人是不推荐的,因为其中对但丁的生平不仅充满了臆测,还有些错误,虽然是时代和资料造成的,但都是那种容易引人误入歧途的错误,如Forese Donati与但丁的妻子Gemma Donati的关系,Forese并不像这本书说的那样是Gemma的哥哥,而是Piccarda的哥哥、Corse的弟弟。对熟悉《神曲》的人来说也仅列为参考书,其中引文需要放入原文仔细品味,并非都是梅氏引用时采用的意思。而对于梅氏的粉丝,则要强烈推荐——这本书估计比梅氏的其他任何书都更强烈体现了梅氏思想。